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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杀童案报道媒介伦理探讨

校园杀童案报道媒介伦理探讨   摘要:2010年3月至5月,中国连续发生数起校园杀童血案,关于媒体报道是否存在“示范效应”也成为业界和社会热议的话题之一。笔者拟以波特图式分析媒体报道的两难困境,并进一步分析媒体是否真的打开“潘多拉魔盒”,最后从新闻专业主义的角度去探讨媒体报道如何在自由和责任之间把握平衡。   关键词:校园杀童案 媒体 伦理      媒体报道校园血案真相,尊重公众知情权,进一步做好社会防范;媒体沉默不报或者报道不充分,谣言四起,易引起社会恐惧,或者引起更大社会矛盾的爆发。究竟报与不报,站在信息传达者的立场,还是以社会责任为最高标准,在社会大众的质疑声中,媒体也处于两难之中。本文试图以波特图式分析不同媒体在校园杀童案中的伦理依循路线,以便分析媒体报道的两难窘境。   “波特图式”与校园杀童案的报道态度分析   波特图式是由哈佛神学院的拉尔夫?波特博士设计的一种道德推理模式演变而来,它是将道德分析的四个方面(定义、价值、原则、忠诚)纳入其中,通过了解道德分析中的诸多因素,运用社会伦理学的推理方法,提高有关媒体伦理的辩论水平和理性工作的质量,从而在以后长期的媒介实践中加强选择的合理性。图式如下①:   笔者试用波特图式分析不同媒体对校园杀童案的报道态度,以此更清晰地看出媒体报道各自的价值观和判断的差异。情景是自2010年3月23日福建南平发生小学校门前残杀儿童的事件经媒体报道并引起社会关注以后,至5月12日,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各省接连出现了至少6起校园暴力凶杀案。有人认为,是媒体的报道造成了“示范效应”,甚至有人直接称媒体为杀童案“帮凶”。在对校园杀童案的报道中,一些媒体选择淡化处理或者不报,比如南方日报记者张蜀梅在微博中表示:“今天上午我个人决定放弃派记者前往泰兴采访。同时报告上级领导。改用网视焦点的方式关注事件,同时对近期连续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进行反思……”而一些媒体则紧密关注事态发展,采访遇害者家长、学校、行凶者的邻居等相关人员,并对凶手作案动机进行推测,试图完整地呈现血案的真???,以通过报道来警示社会,更好地实现社会防范。   在媒体选择报道态度的背后,是基于价值观的不同。选择淡化处理或者不报的媒体,更着重于媒体的社会责任,归附于社会的伦理道德观;选择忠实报道的媒体,则是从尊重公众知情权的角度出发,偏向媒体的职业价值观,全面地报道事实。价值观的不同偏向,也导致其原则的不同。一些媒体主要顾及社会整体稳定,选择最小伤害原则;一些媒体充分报道事实,基于新闻真实性原则。不同的原则,也显示了各媒体忠诚的对象。忠实于社会,还是忠实于广大受众,判断的不同继而导致不同的行动偏向。   整个推理过程如下图所示:   通过这样的图式分析,我们对于不同媒体的报道选择,以及媒体在报道时面对的伦理困境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不过,在媒体报道的两难困境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媒体的报道是否真的会引起“示范效应”,媒体报道与校园杀童案之间是否真的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潘多拉魔盒”与校园凶杀案报道的价值取向   媒体报道是否真的打开“潘多拉的盒子”,可能让极个别具备反社会人格的人深受“启发”,进而模仿并疯狂报复社会。英国传媒学者伯顿在其所著《媒体与社会》中说道:“无怪乎最为持久的担忧就是:大众传媒当中的暴力引发了社会当中的暴力……安德森的调查结果显示,约77%的研究证明了媒体暴力确实引发了现实生活中的暴力,时至今日,这一结论仍然是成立的。”②   至于媒体报道是否引发媒介暴力,这也属于媒介效果的研究领域。效果研究着重研究受众,看媒介内容对他们产生了何种影响。综观媒介效果领域的研究,大多属于碎片化的实证研究。一句戏谑之言说,媒介效果研究历经几十年,最简练的一句结论是“看情况”。所谓情况,在实证研究中指的是一个研究假设的前提设定,比如效果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累积的还是非累积的,是微观的还是宏观的,除此之外,媒介内容的种类和收看或阅读的环境也属于事先设定的前提。众多类别的前提在一个研究中被组合和设定之后,得到了多样化的研究结论,这些结论既有“强效果”,也有“弱效果”和“中间效果”。   从该领域碎片化和多元化的特点来看,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第一,77%这一数据只能说明此类研究中不同结论的比例,而并非程度。前提设定不同的研究结论是无法用以支持某个带有价值判断的观点的。第二,实证研究的特点是用近似自然科学的方法,测量媒介变量与人的心理或行为变量之间的关系。这些经过提纯和限定的研究结论所揭示的不同规律,在组合成一个学术范式时有其意义,在解释某个特定的社会现实时却不能生搬硬套。从此角度看,将媒体称作“暴力帮凶”,是一种过时的媒介中心论,也是对社会现实中其他引发暴力因素的忽略。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推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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