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六章--辩护与代理-新 p82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本章内容: 一、辩护人 二、辩护的种类 三、刑事代理 本章重点内容: 一、辩护律师的权利; 二、刑事法律援助; 三、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的区别。 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 ——胡乔木:《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题词》(1986年6月)。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律师艾伦·德肖维茨(Alan M.Dershowitz)曾经尖锐地指出:“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有罪之人、为世人不齿之徒辩护的人的态度。在大部分专制国家里,独立自主的辩护律师队伍是不存在的。诚然,专制压迫肆虐无忌的明显标志之一就是政府开始压迫辩护律师。” ——[美]艾伦·德肖微茨:《最好的辩护》,唐交东译,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482页;[美]亚伦·德萧维奇:《最好的辩护》,李贞莹、郭静美译,南海出版公司2002年版,第468页。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就是辩护权扩大的历史。 ——[日]松尾浩也:《日本刑事诉讼法》上卷,丁相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0页。 许多人都曾经听说过美国著名律师杰罗姆·法斯尔说过的那句“名言”:“如果你在辩护席上睡着了,醒来的第一句话应该是‘我反对’”。 ——陈桂明:“如何看待杨金柱律师的‘怪’与‘侠’?”,原载《民主与法制》2011年第28期(10月上旬刊),第42页。 第一节 辩护人 1、辩护人的概念和人数 我国刑诉法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人数没有限制。 2、辩护人的范围 第一,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刑诉法》第32条 什么是律师?律师辩护有什么优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修正,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该条例第1条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 l996年5月15日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律师法》,该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后的《律师法》,该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2012年新《律师法》该条未做改变。 第二,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 见《高法解释》第35条(七种情形)、第36条(三种情形)。 外国人、无国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担任辩护人。 3、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不是犯罪嫌疑人的代言人,他们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是法律所赋予的,而不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虽然是在接受委托后才取得辩护资格,但一旦接受辩护资格,即取得独立的诉讼地位。 其独立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1)不受控诉方意见之左右; (2)不受法院发现真实目标之约束; (3)不受当事人意见之左右。 4、辩护人的责任:见《刑诉法》第35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5、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 《刑诉法》第36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会见、通信权 《刑诉法》第37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低空出行新时代:2025年eVTOL航线设计与空域管理策略研究.docx
- 2025广东春季高考英语试卷.doc VIP
- 浙教版八年级上册初二数学全册课时练(一课一练).doc VIP
- 广东省2025届春季高考学业水平考试语文试卷(四)(含答案).docx VIP
- 标准图集-22S804 矩形钢筋混凝土蓄水池.pdf VIP
- 2025年广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春季高考数学试题(含答案解析).docx VIP
- 招标代理服务服务方案.doc VIP
- VR技术对博物馆游客游览满意度的提升研究论文.doc VIP
- 第二章结构设计方法培训教材.ppt VIP
- 医院常用药品通用名商品名规格一览表.pdf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