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调查分析——基于陕西、浙江和河南等地的农户问卷调查.pdfVIP

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调查分析——基于陕西、浙江和河南等地的农户问卷调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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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卷 第2期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V01.25 NO.2 2008年6月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Jun.,2008 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调查分析 一 基于陕西、浙江和河南等地的农户问卷调查 于华江 王 瑾 [摘 要] 基于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的调查分析,探寻农村宅基地审批及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存在 的问题,提出完善宅基地审查审批程序和宅基地用地的规划管理、加强村级基层组织民主建设,规范乡 (镇)、县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在宅基地管理中的职责的对策建议,实现土地节约利用和村民住宅合理建设 目标。 [关键词] 宅基地审批;宅基地使用权管理;调查分析 农村宅基地管理是我国土地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土地重点问题之一。一方面,宅基 地管理体现了国家公权力对土地资源的配置和保护、对土地利用的规划与限制。我国人多地少、耕 地后备资源不足,在建设用地需求不断扩张的情况下,科学有效地做好宅基地的管理工作,对于保 护土地资源,防止土地资源的流失和浪费,真正实现“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①,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另一方面,宅基地作为农民建造房屋所依附的土地,关系到农民的住宅权、生存权及土地财 产使用权的依法实现及保护,因此,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也息息相关。 2007年,笔者进行了“中国农村宅基地实况调查” 调研,。此次调查,覆盖了山东、陕西、湖北、 浙江、河北,河南、山西、北京、重庆、天津等省市,共获得有效问卷359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 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的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际情况。基于调查问卷的统计,对我国农村 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和分析,探讨问题的解决方法,提出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的 建议。 一 、 农村宅基地审批现状 (一)农民对宅基地审批制度的知情程度 1.农民对国家宅基地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了解情况 “ 一 户一宅”是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的宅基地申请原则,也是国家宅基地管理的基本政 策。在359份问卷中,对“一户一宅”原则“知道”的为226人,“不知道”的为133人,分别占调查总 人数的63%和37%(见表1)。调查数据显示,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对“一户一宅”制度不了解。 2.农民对宅基地申请条件及审批具体操作流程的知情度 宅基地使用方案涉及农村的土地利用及全村村民的公共利益,因此,我国《土地管理法》及《村 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及审查批准程序。在“是否知道宅基地的申请条件、申 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的一项调查中,选择“不知道”的为137人,占调查总数的38%;选择 “知道一些”的为155人,占调查总数43%;选择“知道”的为67人,仅占调查总数的19%(表2)。近 [收稿日期] 2008—03—06 [作者简介] 于华江,中国农业大学法学系教授,硕士生导师; 王 瑾,中国农业大学经济法研究生,邮编:100193。 ①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条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② 本次调查系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矿产法律研究事务中心“中国农村宅基地实况调查”课题子课题的调研。 · 156·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焦 1/5的村民不了解宅基地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 (二)宅基地面积的规定及具体执行情况 1.一些省、市、自治区关于宅基地面积的规定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 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制定宅基地面积的全国统一标准,且将 确定宅基地面积的权力下放地方政府自由裁量,造成各地宅基地面积的规定差异较大。例如:《北 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标准,近郊区以及 远郊区人多地少的地区,每户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每户不得超过0.3亩。具体标准由区、县 人民政府规定。”《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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