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践中冲突与传统法律文化.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法律实践中冲突与传统法律文化

法律实践中冲突与传统法律文化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08-177-02   摘 要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世界法律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法律实践中的冲突与传统法律文化问题的探讨与研究,是当前中国法治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以“犯罪嫌疑人”为纽带,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角度,来阐释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对法律实践中的冲突与传统法律文化问题作个探讨。   关键词 犯罪嫌疑人 法律冲突 公平正义 法律文化      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一大亮点是引进了“犯罪嫌疑人”这一源于西方的法律概念。引入这一概念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人权。这体现了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原则,是对刑事被告人权的重大保护。于是,这不得不涉及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上的保障人权既要保障受害人的权利,也要保障被告人的权利,社会存在犯罪,就必须对之进行追究和惩罚,这样才得以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的其他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打击犯罪是通过国家惩罚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国家具有强烈的追诉愿望,保障人权则是通过限制国家的刑罚权来保护全体公民尤其是被告人的理性的权利要求,维护公民特别是被告人的个人利益。二者在价值取向上不完全相吻合,使得二者冲突客观存在着(这种冲突也可通过刑法的社会机能即保护作用和保障作用的对立来解释①),但是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理念或理论上是相一致的。随着自然法思想特别是社会契约论的影响以及刑事古典学派 “为权力而斗争”的努力,被告人的权利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随着罪刑法定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确立,被告人的权利在法律上受到承认并予以保障,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必须依照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原则:有罪的人不受非法追究,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被告人的权利才得以保障。所以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在终极价值上是一致的。因此,我国台湾刑法学者林山田提出了刑法的双重之保障作用,一方面凡是未违反刑事法规的人,均不受国家机关之干涉和处罚;另一方面则保证行为人不受超出法律规定以外之处罚,以及不受有违人道与藐视人性尊严的残虐的刑罚。刑法由此双重之保障作用,产生了人权之保障功能②。   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在终极价值上,在刑法的理念上具有一致性。但是在本文中,我更加关注的是二者在生活中经常发生的现实冲突。在现实生活中,打击犯罪时,侵害公民人权特别是被告人人权的现象比比皆是。这让我们怀疑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和刑事诉讼法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是否得以真正的贯彻和遵守,因为在现实许多案件中,国家专门机关在打击犯罪时往往不自觉地超越权力甚至滥用权力,违背正当法律程序,从而严重侵害了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去年重庆打黑律师李庄造假案。龚刚磨主动向警方检举了其辩护律师李庄教唆其伪造证据,减轻罪责的犯罪事实,而国家机关仅凭龚刚磨的口供,在不依照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按刑法306条的规定判处律师李庄等人伪证罪。   作为犯罪嫌疑人,李庄等人不明不白地被判有罪,成为犯罪人,这不能不使我想到佘祥林一案,不能不使我想到洗脸死、喝开水死、鞋带上吊死等一系列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并不等于犯罪人,更不等于死刑犯。而这一系列侵犯人权的案例都没有严格遵守刑事法律程序,也没有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诉讼的权利,更没有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来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有罪。这些案件都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和无罪推定的原则,违背了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在注重实体公正的中国,像辛普森案那样追求程序公正不惜牺牲实体公正的案件在中国现阶段不可能也不会发生。美国伦理学家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追求纯粹的程序正义。罗尔斯说:“关键的是有一个决定什么结果是正义的独立标准和一种保证达到这一结果的程序。”他对程序的重视让我想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萧翰关于李庄案的一段话:“不管李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司法程序必须保护他的基本人权。程序正义应该保护所有人,不仅仅保护天使,也要保护魔鬼,不能保护魔鬼的程序也不可能保护天使。司法,尤其是刑事司法,决不能用搞运动的方式,以前的“严打”滥杀了多少人都无法估计,教训被遗忘了,常规的刑事司法一旦搞成运动式的诸如打黑打白的,只能是抹黑或黑吃黑。   这一系列现实中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冲突的案件,都没有严格遵照法律程序,贯彻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的原则,把犯罪嫌疑人当作罪犯来打击。这不能不让我想起《刑事诉讼法》修改重新颁布后,法学界的一片欢呼,认为中国的形式诉讼法在某些点上又与世界接了轨,中国的法治实现了一个重大发展,其中重要一点就是引进“犯罪嫌疑人”这一源于西方的法律概念。于是在有关严打的电视新闻中频繁出现了犯罪嫌疑人这个词。然而

文档评论(0)

189****768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