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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 明示选择:(express choice of law) 《涉民法》第3条: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 2. 默示选择(implied choice of law)根据合同条款、案件事实或当事人所做的其他法律行为等情况体现出的当事人选择法律的内在意图。如排他性的法院选择条款、长期契约关系中的法律选择、参照一国法定示范合同文本缔约等。 3. 推定选择:“假设意图”(Presumed intention),往往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图,个别国家的实践。 (二)关于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 4.不约而同的合意:实践中一种新的合意选法方式 定义:当事人没有共同的法律选择行为,而是在庭审过程或者诉讼文书中分别援引同一法律作为各自起诉或抗辩的依据,由此而形成当事人法律选择的合意。 《解释一》第8条第2款已确认:各方当事人援引相同国家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就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做出了选择。 明示还是默示?原生性、突破性、拓展性 (三)关于当事人选择准据法的时间 A.是否允许当事人事后选择? B.是否允许当事人选择后变更? 英国国际私法过去认为合同不能存在于“法律的真空状态”之中,因此,当事人必须在缔约时选择准据法,而且一旦选择了准据法就不能改变。(是否合理?) 《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法院应予准许。 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后选择或变更选择准据法的,不得使合同归于无效或使第三人的合法利益遭受到损害。 涉外案件当事人选法时间统计表 庭审时合意选法 缔约时合意选法 不约而同的合意选法 单方选法 合计 数量 159 79 31 3 272 比例 58.46% 29.04% 11.40% 1.10% 100% (四)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能否选择与合同没有客观联系的法律,能否选择法院地国未承认或未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的法律。 《解释一》第7条 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当事人选择法律的对象: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是否包括该国的冲突法,能否选择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为准据法。 (六)对当事人合意选法的限制 法院地强制性规则和公共利益保留,少数国家存在第三国强制性规则的限制。 二、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运用★ 司考真题: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领域 77.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2011 A.合同。   B.侵权。 C.不动产物权   D.诉讼离婚 司考真题:当事人意思自治 98.在涉外民事关系中,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2013   A.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应与所争议的民事关系有实际联系   B.当事人仅可在具有合同性质的涉外民事关系中选择法律   C.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有权协议选择或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   D.各方当事人援引相同国家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就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作出了选择。 司考真题:合同的法律适用 77.中国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因合同争议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 A.双方可协议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B.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C.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D.如案件涉及中国环境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第三节 最密切联系原则案例: 武汉海事法院1999年“江苏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环球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美国博联国际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对最密切联系的经典阐述:综合分析、与《规定》相符否? 本案原告江苏轻工起诉被告美国博联和江苏环球无正本提单放货属合同纠纷。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不能适用合同所涉全部内容,应视为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该项争议的处理没有选择适用的法律。因此根据《海商法》第269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对该项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没有选择的,应依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 最密切联系原则注重法律关系与地域的联系,采用连结因素作为媒介来确定合同的准据法,且所有与某个特定的争议有关的连结因素都应在决定该争议适用的准据法时被考虑,只有与合同存在密切联系的法律才能确定为准据法。 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主要问题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承运人交货行为的法律后果。该项争议是承运人在美国港口交货中产生,而非在提单签发地或运输始发地,由于承运人在运输目的地交货行为直接受交货行为地法律的约束,与交货行为地美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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