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定金适用规则浅析
定金适用规则浅析 【摘要】定金担保的设定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定金是为担保债之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交付给另一方一定金额的金钱,即以该金钱的得失为标的设立的担保。作为一项担保制度,定金规则的运用非常关键。 【关键词】担保 定金 违约金 定金罚则 定金担保的含义及种类 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为担保债之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交付给另一方一定金额的金钱,即以该金钱的得失为标的设立的担保。定金作为一项担保制度,关键取决于定金规则的运用。根据我国《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担保法解释》规定,定金依其性质可分为五类: 立约定金。立约定金又称为订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立约定金的适用条件是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 成约定金。成约定金是以担保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为目的而给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这种情形下的定金为成约定金,也即当事人未支付定金,而实际履行了合同,此时视为以实际履行行为变更了定金合同,而定金合同实际上因未交付而没有生效。 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担保合同的解除为目的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为适用条件,但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否则只能解释为违约金更公平。 违约定金。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违约定金是以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适用条件的。 证约定金。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证约定金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没有关系。我国《担保法》及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没有对证约定金作出专门规定,但是司法实践认可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如收据)为主合同已经成立的证据。 定金的适用规则 合同履行后的适用规则。《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与此一致,《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因此,如果双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完毕,定金应当返还,或抵作价款。如果抵作价款,定金起到了预付款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定金的数额是有法律限制的,而预付款没有数额的限制。如果定金不抵作价款,接受方又不返还的,给付方可行使请求权,诉请强制返还。 一方过错未履行合同时的适用规则。《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沿用了《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因一方过错未履行合同时,如果过错在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定金不得返还;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时的过错在接受定金的当事人,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接受定金的当事人应双倍返还定金。此时,双倍返还定金,不论对方有无损失,或者损失的大小,都应当返还。这说明定金在担保作用上,既有赔偿性又有惩罚性,具有强制的效力。 《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很明显,在适用定金罚则时完全贯彻和遵循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也就是说,在适用定金罚则时,不管是当事人的主观故意不能履行合同,还是第三人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都可以对合同中不能履行一方当事人适用定金罚则。 合同部分履行时的适用规则。《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这一解释是建立在对不履行的广义的理解上的,广义的不履行包括全部不履行和部分不履行,因而部分不履行也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全部不履行的,当然适用定金罚则;部分不履行,其不履行的部分仍在担保范围之内,定金的
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