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讲义:债权总论.docVIP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民法讲义:债权总论

债法总论 本编主要讲述债的理论和规则。具体分债的概述、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移转和消灭四部分。从债的产生、履行、消灭的过程了解债的知识。系统学习后,再进入债的原因具体学习债的分则内容。 债的概述 债的概念、特征和要素 一、什么是债 指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请求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 一般指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单方行为等在特定人之间引起的权利 义务关系。 合同:“契约严守原则” 因协商一致而成立,法律保护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和期待 侵权行为:法律为了填补因不法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要求侵权人向受侵犯人赔偿损失 无因管理:法律兼顾“禁止干预他人事务”和“奖励互助义行”两个原则,使无因管理 人享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管理支付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不当得利:法律为调整无法律根据而取得利益的事实,要求受益人返还所取得利益于受损人。 缔约上过失: 单方行为:遗赠、悬赏广告(单方允诺) 上述概念的构成要件、社会功能都不相同,但法律效果的形式相同:一方向对方请求给付,这即为债。 狭义的债指一方为债权人而对方为债务人的债的关系; 广义的债:多数债权债务交织一起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注意:民法上的债和民间的债含义不同: 民间债专指债务(躲债、借债、还债):“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古代法中的债专指借贷。 近现代法中的债:包括债权和债务。 二、债的特征 债为特定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为对相对权) 物权:绝对权,对世权,义务主体为物权主体外的任何人。 人身权:姓名权、肖像权、身体权、隐私权等均为对世权 知识产权:同样,义务主体为不特定多数人 债是以特定行为为客体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的客体:债权债务指向的对象,也称标的。不同于标的物(给付行为的对象) 大陆法系称为给付(静态层面)、履行(动态) 物权是以物为客体,知识产权是以智力成果为客体,人身权以人身利益为客体。 (三) 债是以请求债务人给付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权人只有请求权,没有支配权,无权支配债务人的人身行为。 物权以对物的直接支配为内容,人身权是支配人身利益的,知识产权可支配智力成果。 (四)债可以用货币来衡量评价的财产法律关系 债权为财产权 三、债的要素 构成债的必要因素,包括债的主体 、 内容 、 客体 债的主体 参与债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多数债中,债权人同时是债务人。 债权人和债务人相互对立、相互依存。 债的客体:债权债务所指向的事物——给付 给付的要求:合法、确定和适格 标的与标的物的区分:前者为给付本身,后者是给付的对象。 债的内容:债权和债务 四、债权 (一)债权的特性: 1、债权为财产权,可用货币衡量和评价 2、债权请求权,权利人可请求义务人为一定给付; 3、债权为相对权:非绝对权,义务主体特定化(或可特定) 4、债权具有相容性:同一标的上可有数个债权 5、债权具有平等性:数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普通债权的,效力平等,没有先后之分。 (二)债权的权能: 1、给付请求权——请求力 2、给付受领权——保持力 3、债权保护请求权——强制执行力 4、处分权能——对债权可以进行抵消、免除、转让等。 完全债权: 不完全债权: 欠缺某项效力的债权为不完全债权,效力不同受到的法律保护强弱不同。 五、债务 指债务人依法或约定应当给付的义务,包括积极实施一定的行为和不实施一定行为。(一)债务的特性: 1、债务具有特定性 2、债务具有期限性:不会永久存在。 3、债务具有完全债务和不完全债务之分:如自然债(丧失强制执行力) (二)债务的种类 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 附随义务:照顾、保护、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协助等义务 不真正义务: 合同法上:分先合同义务、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 债的发生原因 也即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下面几种: 合同 合同形成的债为合同债。 缔约上过失 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消, 他方当事人受有损害的情况。 单方行为 一方向对方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对方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 体现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基于物质或精神需要,为自己设定义务,放弃对方的给 付对价请求。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债的分类 一、约定之债和法定之债 约定之债:当事人自由约定,合同为典型; 法定之债:发生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为此类。 区分意义:适用法律不同 二、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根据债的标的物属性不同而划分。 区分意义:1、是否可代为履行; 2、所有权转移时间和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不同:约定 / 交付 三、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还是多数区分。

文档评论(0)

yan69869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