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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讲座幻灯片目录与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讲座 目 录 第一部分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联的内容 一、物权法基本体系。 二、与《物业管理条例》有关的章节。 1、基本原则。 2、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3、物权的保护。 4、物权的权利内容。 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6、相邻关系。 7、共有。 8、占有。 第二部分 物业管理的概念 一、物业管理的法定概念。 二、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三个重点概念。 1、业主。 2、业主大会。 3、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4、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 第三部分 物业管理合同 一、物业管理合同分类。 二、前期物业管理。 1、前期物业管理程序。 2、承接查验问题。 三、各种物业合同效力。 1、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效力。 2、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的效力。 3、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效力。 第四部分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一、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原则。 1、以岗定费。 2、注意投入产出。 3、重视按照物业管理合同收费。 案 例 1、广东省政协委员告赢开发商 获赔3万元精神损失费 2、业主写博贬开发商被判侵权 需要在媒体上道歉声明 3、小区内摩托车丢失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4、厦门“物权法第一案”开庭 业主告物业出租楼顶 5、沈阳“物权法第一案”《物权法》将支持谁? 6、沧浪区院墙引发苏州物权法第一案 7、津物权法第一案:车库出口被堵 业委会起诉开发商 8、物权法催生小区新变化 业委会试水招聘“CEO” 9、宁首例物权法官司 业主用物权法为车位讨身份证 10、停车位没了 杭首例涉及《物权法》官司昨日开庭 11、北京市首例依据物权法提起的诉讼被受理 物业管理条例讲座 二、物业服务的收费项目。 1、停车服务费。 2、占道费或者是占位费。 3、保管费。 4、车库停车。 5、常规性服务费。 6、专项服务费。 7、保险费。 8、广告费。 9、小区内包含电梯中的广告服务费用。 10、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部分 物业管理纠纷 一、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 1、物业管理纠纷案件逐年上升,诉讼标的额较大。 2、因物业管理产生纠纷的案件类型多,且多是新类型的案件。 3、物业管理纠纷诉讼主体复杂,法律关系复杂,对纠纷的审理有一定的难度。 二、物业管理纠纷疑难问题。 1、关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气等措施的问题。 2、区分物业服务合同和售房合同。 3、物业管理企业未公布财务报表,业主能否拒绝交纳服务费用。 4、关于开发商空置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问题。 三、物业管理纠纷的法律处理。 1、管辖问题。 2、物业管理案件仲裁的特点。 3、选择仲裁解决物业管理纠纷,需注意的问题。 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04 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删除第十条第二款。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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