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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信用贷款金融实践和启示
助学信用贷款金融实践和启示
摘要: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开始推行助学贷款。对这一“信用空白”和“金融空白”领域进行多方面的信用建设,使贫困大学生群体获得“增信”,走出了助推贫困大学生圆了“大学梦”的成功之路。同时启示人们,如何从“信用空白”和“金融空白”转变为金融良性运行,从而不断深化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
关键词:助学贷款;金融空白;信用建设;金融发展
文章编号:1003-4625(2011)01-0018-06 中图分类号:F830.589 文献标识码:A
一、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一)经济体制改革对教育事业产生持续的巨大需求
从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到90年代末,经过20年的改革和发展,国家、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快发展教育事业有着越来越强的需求。特别是90年代末期爆发的在亚洲金融危机,基于当时启动内需、缓解就业压力的考虑,亚洲开发银行经济学家汤敏先生于1998年11月呈交给了国务院领导一封信。信中建议,“在3至4年内使高校的招生量扩大一倍,新增学生实行全额自费,同时国家建立助学贷款系统,给部分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贷款”。后来这一建议被国务院予以采纳。
(二)大批贫困地区考生面临高额“学费”拦路虎
高校扩招给莘莘学子带来了“圆大学梦”的机遇,高等教育大众化也使千军万马挤高考“独木桥”的境况有了根本改观。但高校扩招是伴随着高收费的,学费的快速增加使高校贫困生规模急剧扩大,许多贫困地区的家庭无法供养孩子迈人大学校门。
根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布的一份名为《中国贫困高考生调查报告》的调查,2006年,有6成贫困高考生凑不齐学费。调查者尖锐地指出:“如果说高考是进入大学校门不可回避的门槛,那么对于那些贫困家庭而言,大学学费则是另一道难以逾越的隐形门槛。筹措学费的困难,甚至远远高于通过高考的困难,现在,六成顺利通过高考的学生正面临这道比高考更难跨越的隐形门槛。大学新生的贫困问题,已经成为一个超越教育范畴的社会问题”。调查的主要结论是:教育支出是贫困生致贫的主要因素,贫困生分布在中部和西北地区,民族院校、省市属院校、农村地区的贫困学生尤其集中。高校类型中,民族院校的贫困生比例最高,国家补贴院校贫困生比例较高。
按高校隶属类型,省(市、自治区)所属高校的贫困生比率和特困生比率较高。
二、政府主导。推动助学贷款
(一)我国资助贫困地区学生就学政策的历史沿堇
多年来我国对于贫困地区学生就学采取“政府包办”的补贴办法,根据具体情况对各类贫困地区学生给予一定的学费补贴。客观分析,这种办法只能惠及少数学生,而且每个学生获得的补助金很有限,难以满足进入大学后教育费用增加的实际需要。因此,单纯依靠“政府包办”的办法,贫困地区学生就学的道路不可能拓宽,是不可持续的。
1999年,在高校扩招的背景下,我国正式推出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显然这是适应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扩大的必然产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客观需要,也是保证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提出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是基于这样一个基本判断:原来的政策是建立在高等教育规模比较小的基础上的,但1999年以后,高等教育规模扩大了,若干年内将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另外,国家各个方面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是要资助困难学生,但资助困难学生的办法不能完全沿用过去“政府包下来”的办法,而是需要思考逐步形成市场化的资助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这是一个基本出发点。
199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试行)》,国家助学贷款开始在北京、天津、上海等8个城市做试点,并指定工商银行作为唯一承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应提供担保,特困生贷款形成的呆坏账由学校和财政分担。
2000年2月和8月,上述部委又颁布了《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补充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助学贷款开始在全国范围推广,承办银行由原来的一家,扩大到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同时取消了贷款需担保的要求,简化申请条件,对承办银行免征相应的利息收入营业税,由政府财政全面核销所形成的呆坏账。
从1999年到2002年,国家助学贷款共发放20多亿元。2003年,助学贷款开始进入首批还贷高峰,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违约现象。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全国借贷学生平均违约率达到28%!正处于商业化转型中的各经办银行不得已暂停了部分高校的贷款业务,列入银行“黑名单”的高校起码有100多所,约占全国高校总数的10%。
总结初始阶段的工作,可以看到,由于最初的制度设计有些不合理,比如还款期设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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