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吴进文诉南京大庆食品商店出售过期食品民事赔偿案.docVIP

经济法案例吴进文诉南京大庆食品商店出售过期食品民事赔偿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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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进文诉南京大庆食品商店出售过期食品民事赔偿案[案情简介] ??? 原告吴进文于1997年2月20日在被告南京大庆烟酒食品商店购买五香牛肉干和沙嗲牛肉干各1 0盒,2月23日,又在被告处购买上述两种牛肉干各15盒,共计50盒,价值58750元。该牛肉干包装盒所标注的生产日期为1996年7月3日,保质期6个月,即原告购买之日,该食品已超过保质期1个月有余。 ??? 同年3月5日,原告曾就他人于2月24日所购的价值235元的上述牛肉干向被告索赔,被告退款并双倍赔偿共计739元。嗣后不久,原告又就2月20日、23日两次所购买的牛肉干向被告索赔,要求双倍赔偿,因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双倍赔偿 。 ??? 另原告提出要求被告承担的其他损失有:交通费39元,其中南京市小公共汽车发票3张,共 6元,系原告与其他两位同志共同前往被告处所花费,南京市出租车发票2张,共33元;诉 状费3元,有法院收据;复印费260元,有发票;法律咨询费60元,无发票;误工费80元, 电话费10元,均无相关证据。 ??? 被告诉称:我们确实因管理不善,两次出售过期食品给原告。但是原告购买牛肉干是以加倍赔偿为目的,并不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故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消费者,不应获得加倍赔偿。只同意退货,并承担适当损失。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消费者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被告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其行为显属违法的无效民事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故对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货款的主张予以支持。被告销售法律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且不能证明自己的行为确非欺骗或误导消费者而实施,其行为已构成欺诈,故被告应依法承担增加赔偿原告所受到的损失的责任。增加赔偿的金额依法应为原告购买该食品的价款数额,故原告要求被告增加食品价款双倍赔偿的主张于法不合,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的其他损失,应根据原告的实际需要确定:原告乘坐出租车并无正当理由,实属不必要;原告所要求的6元小公共汽车费用中,仅有2元为其乘坐所需,故原告要求的交通费中,只认定2元,其他37元不支持。诉状费3元,复印费260元,均为实际所需,故应予认定。误工费80元,电话费10元,法律咨询费60元,因 无证据,不予认定。 ??? 该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8、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9、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49条之规定,于1997年4月4日判 决如下: ??? (1)被告南京市大庆烟酒食品商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退还原告吴进文所购买的50盒 牛肉干之价款587元,增加赔偿该牛肉干之价款的一倍587元,并赔偿原告所付诉状费、交通费、复印费共7元,上述款项共计1 18260元; ??? (2)被告所出售超过保质期的50盒牛肉干予以销毁。 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 [法律问题] ???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 [法律依据] ?? 《产品质量法》(2000年修订)第35条。 ?? [法理和法律分析] ??? 本案是一起《产品质量法》修订之前发生的,法院根据《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卫生法》对销售者销售失效变质产品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做出判决的案件。 ???? 产品在脱离生产者的控制到达消费者之前,曾停留在销售者的手中。因此,销售者负有相应的产品质量义务。首先,法律明确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者根据同生产者或其他供货者之间订立的合同,对购进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的制度,它包括产品标识检查、产品感观检查和必要的产品内在质量的检验。生产者与销售者交接产品的过程也是产品质量的权利义务相交接的过程。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既是销售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又是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产品进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产品标识检查,具体内容包括:每批产品都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产品必须有名称、规格、型号、成分、含量、出厂日期、厂名、厂址等文字说明;对人身安全和健康有影响的产品,应有警告性标志或者安全使用说明书;耐用消费品还必须有详细的中文产品说明书。基于该项义务,销售者应当对于其销售的产品的标识负责。凡是发现其检查的产品的标识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有权拒收产品或者及时通知生产者予以更正。当销售者销售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而致人损害时,销售者不可以生产者负有标注产品标识的直接义务作为推卸自己责任的理由。因此,因产品标识不符合标准而权益受损的消费者有选择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直接要求赔偿的权利。 ??? 销售者在执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之后,还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持产品的质量。所谓保持销 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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