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舆论对检察公信力影响的分析.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公众舆论对检察公信力影响的分析

公众舆论对检察公信力影响的分析   伴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以及人们法治意识的增强,公众参与社会关注的公众事件越来越便捷,在网上交流看法,发表意见,更有网友把网络作为解决问题的工具。当通过正常的途径不能实现自己的诉求时,就以在网上发帖引起网友关注、博取社会同情的方式,实现自己的预期目标。近些年来,针对比较有影响的刑事案件的处理,舆论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己经是不争的事实。如2007年的“许霆案”,从一审判决的无期徒刑到重审判决的5年有期徒刑,两个判决之间的天壤之别,可以说就是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影响。再如“佘祥林杀妻案”、“湖北的邓玉娇故意杀人案”,西安的“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南京“彭宇案”,“李庄”案等等。这些公众关注事件的处理影响着司法公信力,同时也对检察公信力产生影响。   探讨公众舆论与检察权运行过程中产生冲突的原因,以寻求解决方法,是提高检察公信力的一个有效途径。   一、公众舆论和检察监督行为之间的关系   (一)公众舆论对检察权运行的积极作用   1.公众舆论可以遏制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公正   公众舆论反映的往往是大众的普遍价值观,表现出对社会弱者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同情,对权力享有者滥用职权、践踏人权的愤怒。刑事案件的处理往往比民事案件的处理更能引起社会的关注。公众舆论监督对遏制这样的司法腐败确实起到了强有力的作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将案情在允许的情况下公布于大众,使公众及时的了解案件的情况,有利于进行舆论监督。这样做出的司法行为不仅能得到大众的普遍认可,也有利于执法司法行为的执行,提高执法司法行为的公信力,提高检察公信力。   2.公众舆论可以促进法治进步保障人权   近年来通过网络媒体曝光的一些冤假错案,如佘祥林故意杀人案,张辉、张高平强奸案等等。这些冤假错案的平反,一定意义上是公众舆论监督的结果,另一方面,也体现检察权对执法司法行为的做出的纠正。通过修改法律限制和规范执法司法人员的行为,以减少冤假错案的再次发生。由于公众舆论监督的存在,使得刑讯逼供的现象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大为减少,严格的证据标准、疑罪从无原则、被告人不能自证其罪等原则也得以有效实施。   (二)公众舆论对执法司法的消极作用   1.公众舆论监督使检察权的独立性受到影响   公众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制造舆论影响着检察权的独立性。一些公众在不了解案件具体事实的情况下,以讹传讹,形成社会舆论。由于网络的隐蔽性,一些网民就个别案件随意的发表自己的观点,在案件尚未处理完结时形成舆论导向,出现了“舆论绑架司法”的现象。有的网络和媒体还邀请法学专家对未宣判的案件进行评论,这些评论无形中对人民检察院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等行为产生不良影响。   2.公众舆论影响检察行为的权威性   法律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建立在对法律的尊重,对法律的严格执行。“舆论绑架司法”、公众通过网络媒体对司法裁判进行任意评判,甚至对执法司法人员进行恶意中伤,这不仅有碍案件审判的公正,也使得执法司法的公信力受损。同时一个正确的执法行为或一审判决,如果仅仅是因为网民和媒体的炮轰和指责,经过行政复议或二审而匆匆改变,也降低了执法司法的公信力、损害了法律的权威。   二、公众舆论和检察权运行产生冲突的原因   (一)缺乏遏制负面公众舆论的保障体制   现阶段,各级检察机关没有专门部门、人员对负面公众舆论进行预警、跟踪、评估及汇总工作。负面公众舆论出现之后,处理公众事件缺乏经验及人员机制保障,再有时间上的滞后性,媒体和网络传播媒介就可以进行炒作和负面报道,导致处理事件时丧失了主导权。检察机关若处理不当,则会导致负面公众舆论升级,产生上访等社会不安定因素。   (二)部分检察人员素质低下,意识不强   在口常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偶有检察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众的权益的情况。个别检察工作人员在面对媒体采访的时候无所适从甚至妄加评论。给媒体以失实报道和错误评论的机会,降低了执法司法的公信力。   (三)网民的舆论缺少必要的监督   网络的隐蔽性使得公众在发表言论有了“畅所欲言”的空间。网络传播形式的多样性与便捷性,使得每个网民既可以是网络信息的传播者,又可以是网络信息的创造者,现代媒体的形式己经形成人人可以做新闻。“人人即媒体”的态势。网络上出现的“虚假”或“不负责任”的言论往往得不到有效地遏制。有些人甚至是为了吸引公众的“眼球”而信口开河,为发泄心中的不满而恶意中伤。   (四)公众“怨气”的积累与宣泄   中科院发布的《2011年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指出,当前一种值得注意的社会心态就是“怨气”。公

文档评论(0)

专注于电脑软件的下载与安装,各种疑难问题的解决,office办公软件的咨询,文档格式转换,音视频下载等等,欢迎各位咨询!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