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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与经营模式 管理体制与经营模式 PAGE PAGE 100 / 8 第十章 管理体制与经营模式 一、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 以资源保护为前提,在立法、规划等手段的保障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服 务、属地管理等原则, 确定管理者、 经营者、社区居民等利益主体的权利与责任, 共同做好乡村旅游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 (一)成立乡村旅游管理机构 1、成立乡村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乡村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全区乡村旅游工作。 安排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用于促进乡村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 岱岳区旅游局负责全区乡村旅游的具体管理工作, 如组织乡村旅游经营者进行服务质量认证、 等级评定和复核等,并组织乡村旅游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经营管理、接待礼仪、服务技能等方 面的培训,其他公安、工商、卫生、环保、国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 工作,各村镇旅游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乡村旅游点及其接待情况的统计上报工 作,并配合旅游局做好乡村旅游的宣传、推介,营造乡村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 2、成立联合共管委员会 联合共管委员会作为居民参与的组织形式, 使当地居民直接参与到旅游规划设计、商品经营、环境监测、社会治安管理、监督经营管理主体行为等活动中。 联合共管委员会还应吸引媒体、专家、游客等个人和集体关注乡村旅游的发展, 为乡村旅游发展、居民的参与、政府管理及企业经营等提供意见和技术支持。 (二)完善乡村旅游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的旅游经营、管理条例。根据旅游区经营、管理体系,明确各级领 导和职能部门的职能权限和管理范围, 制定完善的职能部门管理条例、 经营策略、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条例等相关管理制度。 (三)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 1、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强化招商引资力度 在保护资源的前提下加大乡村旅游市场化改革力度,放开乡村旅游的经营权,通过招商引资,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资金实力雄厚的大企业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乡村旅游开发。 政府要完善招商引资的政策, 并注意对经营者的资质进行审核。 岱岳区境内不同的村庄和区域应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 选择不同的开发模式, 并按经营板块进行招商, 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和城乡的统筹发展, 推动农业现代化、 农村规模化和农民现代化实现。 2、成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市场化经营能力 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发展乡村旅游的合作互助组织, 利于改善乡村旅游经营管理, 提升乡村旅游品位, 扩大乡村旅游知名度。 成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将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实行“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 接待、统一分配、统一宣传、统一培训”。 二、乡村旅游经营模式 乡村旅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 居民的参与和旅游企业的投资, 在旅游管理模式的构建上,要遵循“健全、精简、分工、高效”的原则,即旅游管 理体系要部门健全、 机构精简、分工清晰、办事高效。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构建以政府为管理主体,公司、景区、农户为经营主体的旅游经营模式。 1、公司+农户的模式 这一模式通过吸纳当地农民参与乡村旅游的经营与管理, 充分利用农户闲置的资产、富余的劳动力、丰富的农事活动,丰富乡村旅游内容。同时,通过引进 旅游公司的管理, 对农户的接待服务进行规范, 避免因不良竞争而损害游客的利益。这一模式需要注意的是, 公司或投资商与农户的合作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的,受投资商实力的影响较大;农户的知识层次、素质、服务意识需要不断 跟进提高。 2、公司+社区+农户的模式 这一模式是“公司 +农户”模式的延伸,社区(村委会)搭起桥梁,公司先与当地社区进行合作, 再通过社区组织农户参与乡村旅游。 公司一般不与农户直接合作, 所接触的是社区, 但农户接待服务、 参与旅游开发则要经过公司的专业培训,并制定相关的规定,以规范农户行为,保证接待服务水平,保障公司、农 户和游客的利益。此模式通过社区链接,便于公司与农户协调、沟通,利于客服 公司与农户因利益分配产生的矛盾。 同时,社区还可对公司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保证乡村旅游正规、有序发展。 3、农民旅游合作社 +公司+农户模式 农民旅游合作社是由乡村居民组成的一个组织, 一户一个代表, 决定一切有关乡村旅游开发的重大事件、 任命与考核, 监督公司管理人员、 审查财务状况等。“公司”是村办企业,而不是外来企业,它要接受合作社的委托,具体负责本村 乡村旅游的经营业务,包括基本的设施建设、对外营销、接待并分配游客、监督服务质量、定期与经营农户结算等。 “农户”作为具体的服务单元,接受公司的安排接待游客,并定期与公司结算。 4、“政府 +公司+农民旅游协会 +旅行社”模式 这一模式的特点是充分发挥旅游产业链中各环节的优势,通过合理分享利益,避免了过度商业化,保护了本土文化,增强了当地居民的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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