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亚案例教学法创设案例教学法本土化
亚案例教学法创设案例教学法本土化
【摘要】案例教学法在培养学生获取法律知识能力与法律实践能力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但案例教学法的移植应结合我国的本土环境,成文法的体制决定了案例教学法全面适用的不可能。亚案例教学法的创设是案例教学法的本土化发展,较之传统讲授法更有利于培养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能力与实践能力。本土化后的亚案例教学法虽仍以讲授法为主,但注入了案例教学法启发式内核的讲授法与案例教学法虽“貌不似”但“神合”,亚案例教学法还包含学生授课与成文法体系下的案例教学两种方式。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亚案例教学 本土化移植
【项目基金】本文为烟台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法学教学方法改革——以法律思维与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为视角》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7-0055-03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教育为法律职业教育,非常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与实践能力。为实现其法律教育目标,英美法系国家掀起了法学教育方法改革的热潮,相继产生了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法律教育、模拟法庭等教学方法,其中,案例教学法主要应用于课堂教学,是培养学生获取法律知识能力[1]与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方式。在我国,法学教育虽没有明示为法律职业教育,但在学生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其获取法律知识的能力与实践能力是法学教育的应有之意。但传统讲授式的法学教育方法仅注重知识的传授,并不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因此,案例教学法的引进是我国法学教育方法改革的重大举措。但若无视案例教学法的生存环境与本土环境的差异,必将产生“橘生南国为橘,生北国则为枳”的现象。所以,案例教学法的引进应充分考量本土环境,舍弃“貌似神离”的移植,追求“貌似(不似)但神合”的引入。
一、案例教学法透析
案例教学以美国为代表,主要表现为判例教学,由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C.Langdell)创造。案例教学事实上是一种实践教学模式,它要求学生课前阅读有关案例,通过阅读案例寻找规律,并进而探求法官居中判决时的原则依据。在教学过程??,既有教师和学生之间的问答,又有互相辩论,通过互动加深学生对于法学的理解并使其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的获取能力与实践能力。
(一)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案例教学法并不仅仅局限于课堂讨论,而是对学习法律的一种整体方法的命名。作为案例教学法,具有以下两个突出特点。
1.课前充分的准备。案例教学法与讲授教学法的最大差异不在于课堂,而在于课前环节。在案例教学法中,教师会根据教学内容收集整理相关判例,作为教学资料发给学生。这些选编出来的案例通常都是曾经确立或者影响过某一重要法律理论与原则的代表性判例。由于每个法官都要在判决书中表明自己的观点并为自己的判决寻求理论根据,故英美法系的判决书长于理论与推理分析,这决定了判决书普遍较长。这些推理性强、文字精炼的判例一般都要学生事前详细阅读,认真分析并做出合理判断。另外,老师还会鼓励学生搜集并阅读一些与之相关的其他案例,尽可能的比较案例间的异同,从而准确领会该判例所确定的法律精神或者原则。所以在案例教学法中,学生课前阅读量非常大,但大量的阅读和充分的准备保障了课堂教学的效果。
2.课堂苏格拉底式的问答。在案例法课堂上,教师对已布置阅读的案例进行提问,这可以了解学生对相关判例是否阅读,对判例中的争议点是否明晰,对判例所反映的法律原则或者规则的变迁是否清晰。在课堂上通过老师的提问、反问、追问,迫使学生发挥其积极主动性进行思考、归纳与总结,然后课堂进入到讨论辩论阶段,在讨论与辩论中逐渐理清法律原则或规则的内容及精神意蕴。整个课堂教学中,教师始终扮演的是“引导者”而非“讲授者”的角色。教师通过积极的引导,让学生去感受获得这些法律知识的过程,去体验法律职业的思维模式与方法,锻炼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能力与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以,一场典型的美国法律课堂是有关案例含义的对话,而不是教师的直接讲演。[2]
(二)案例教学法的存在基础
1.判例法制度与案例教法学法具有内在契合性
案例教学法在英美法系之所以能够产生并取得成功,是和这些国家所采用的判例法制度分不开的。判例法是在现实中出现相关案例后,由审理案件的法官在判决书中将判决理由予以阐释,从而确立了为后来案件所遵循的法律原则或规则。在判例法国家,法律的产生有一个由个别到一般的过程。同样在案例教学法中,学生法律知识的获得是由学生自己查阅判例并分析比较,然后在课堂上通过教师的引导、追问、反问与讨论,逐步的分析辨别、积极思考总结出来的,其同样经历了一个由个别到一般的过程。知识获得的路径与法律产生的过程何其相似!正如哈佛大学梅因教授所讲:“以其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过程,案例教学法比讲授法更接近普通法的天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2023年阳江市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真题 .pdf VIP
- 《高效课堂和有效教学模式研究》结题报告材料.pdf VIP
- 生猪、牛、羊、鸡、鸭、鹅屠宰HACCP计划模式表.pdf VIP
- 2024-2025学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升初英语真题(含答案).pdf VIP
- 环保项目设备供货及服务保障措施.docx VIP
- 初中物理每日默写知识点(1)_Decrypted.pdf VIP
- 人教版信息科技四年级《多彩的数字世界》教学PPT课件.pptx VIP
- 我的幸福大家庭.pptx VIP
- 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PPT课件.pptx VIP
- (2025秋新版)人教版数学二年级上册教学计划.docx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