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中政府角色定位.docVIP

创业投资中政府角色定位.doc

此“经济”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创业投资中政府角色定位   摘要:2008年国家出台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政府淡出或退出风险投资机构的直接运作。但是对比发达国家,我们发现在风险投资的起步阶段,政府有责任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本文研究的重点是在风险投资的起步阶段,政府应扮演什么角色,以促进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健康发展及推动创新企业的成长。   关键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板 信用体系      引言   2008年出台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为政府引导基金作了明确的定位,进一步规范了有政府背景的引导基金在风险投资中的角色。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由于在风险投资中的定位不确,出现了混乱的局面,不得整个行业的发展。作者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分析主要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历程及政府在其中的角色,结合我国的国情阐述了我国政府在风险投资中的角色定位,以促进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创业投资是一种向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建企业或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资本的投资行为。其实质就是通过投资于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群,将其中成功的项目出售或上市,实现所有者权益。就具体的创业投资而言,企业从股权结构设计、融资渠道选择到资本运营方式的构建都是市场化的进程,投资项目最终能否上市或转让,也取决于市场的选择。从本质上讲,创业投资是一种市场行为。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国家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市场经济必须有活跃的微观主体。高新技术产业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发动机,也是一国参与国际竞争的引领者。我国受传统的计划投资方式影响,高新技术从研发到产业化主要靠国家投资、政府拨款,形成了政府办企业、政府替代市场的局面。   通过对多个发达国家政府在创业投资中所扮演的角色分析,创业投资虽然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是它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参与和支持。国外风险投资资金进入我国,它们是以资本增值为目标,尽量规避风险,更注重投资于一个企业的发展期或成熟期。创业投资在我国起步较晚,没有形成成熟的风险投资文化,风险投资意识不够高,民间资本参与??少。而高新技术企业往往在种子期、初创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以维持持续研发,最终推动研发成果走向产业化。这便造成了供需双方在时间上的错位,投资和融资不能有效对接,同时影响创业投资企业与高科技产企业的发展。   对上述的市场失灵,政府出资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对市场的一种矫正。在刚刚起步的创业投资领域中,政府究竟扮演什么角色以促进两个产业的健康发展,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建立健全与创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法体系   美国政府对风险投资领域秉着不干预的态度,并没有专门针对风险投资的法律,在一些与风险投资间接相关的法律中,对风险投资业是放松管制,如允许养老基金进入高风险领域从事风险投资,不仅使养老基金成为风险投资的最大资金来源,也提高了整个风险投资的资金量水平。   在西欧和以色列,由于文化、历史的原因,与美国投资者相比,他们惧怕风险、投资保守,尤其是对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因此大部分风险投资是通过政府计划支持和推动的。英国政府出资组建风险投资机构,直接参与对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以色列风险投资发展较晚,但是发展迅速,通过采用合伙人模式,政府和私人共同投资成立风险投资基金。实践证明,这些做法不仅对风险投资业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也使国家的高科技企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通过对比以上几种成功模式,可以发现以色列模式对我国的创业投资有极大的指导作用。同样我国创业投资起步晚,社会投资体系不完善,因此政府在风险投资中是不可缺少的参与者。2008年8月国家出台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中,详细规定了关于引导基金的一系列问题,明确了政府引导基金的地位及作用。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法律法规仍需进一步完善。可以效仿英国及美国修改保险法,逐步放开保险公司参与创业投资,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融资,扩大融资渠道以提高整个行业的资金量。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风险投资的对象是高技术产业,而高新技术的特点是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在完成技术开发后可以实现以极低成本的进行无限复制,任何投资家都不希望花大量精力和财力研发出的成果上市后,便遭遇盗版。我国目前虽然有知识产权法存在,但在执行上存在政府缺位,造成了风险投资家极少愿意出资于早期创业企业。国家出台的相关意见通过引导基金鼓励投向于处于早期的高科技企业,同样也面临产权保护的难题。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宣传及现场咨询,逐步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多部门相互配合,尤其是法院应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的打击力度,这是有效吸引风险投资的法律环境。   可以修改现行法律

文档评论(0)

bokegood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