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营改增政策专题PPT
三、差额征税的范围增加 1.融资租赁企业。(1)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差额征税可扣除本金。 106号文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本金+利息)。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资产租回的业务活动。 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融资性售后回租政策解释: 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购进有形动产时其进项税额已抵扣,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承租方出售有形动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如果出租方对租金中包含的本金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势必造成承租方重复抵扣税款。 由于出租方向承租方购买租赁标的物支付价款时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租时虽然收取了租赁标的物的价款本金但又在销售额中扣除,自然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2)普通融资租赁差额扣除政策。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提供除融资性售后回租以外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保险费、安装费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不扣除本金)。 (106号增加了车辆购置税——成本组成部分,但不能抵扣,所以增加车辆购置税扣额,但剔减了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解决了财税〔2013〕37号文件原规定中,将本属于进口有形动产价款本金的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作为费用扣除的问题。因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7号减除项目: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 新政策还划定了享受该项政策的企业认定标准,即,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该标准的次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3、客运场站服务的销售额。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不得抵扣。 4、三个代理服务的销售额。试点纳税人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和代理报关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销售额。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明确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实行差额征税政策,解决原差额征税政策取消后出现的负担增加问题。 四、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将退出历史舞台 由于铁路运输业营改增,铁路运输业开具的发票由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改为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同时删除“接受铁路运输服务,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的规定。 五、对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列入价外费用增加了限制条件,方便税企双方进行合理界定 106号文规定营改增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营业税 增值税 营改增政策解读 授课人:汤玉梅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为什么要营改增? 道道征收 全额征税 提供设备、材料、水电燃料等 生产企业 (增值税) 服务业 (营业税) 信息服务… 广告业… 运输业… 生产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保安服务 投标方案(技术标 ).doc
- Petrel中文操作手册.pdf VIP
- DB37∕T 5118-2018 市政工程资料管理标准.docx
- 拭子擦拭取样方法验证方案(回收率研究).pdf VIP
- 机电安装工程培训课件.pptx VIP
- 人教部编版三年级数学上册《万以内的加法和减法一(全章)》PPT教学课件.pptx VIP
- 千古奇文《渔樵问对》.pdf VIP
- 2023-2024学年北京市西城区八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道德与法治试卷含答案.pdf VIP
- Siemens 西门子工业 SIMATIC ET 200SP CM CAN SIMATIC ET 200SP CM CAN 使用手册.pdf
- 假钞识别培训课件内容.doc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