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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关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专项说明
中准专审字[2014]1381 号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药业”)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由
本所审计并出具了中准审字[2014]1087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紫鑫药业董事会编
制了《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
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编制和对外报送并披露专项说
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紫鑫药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对专项说
明所载内容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发表意见。
我们通过检查紫鑫药业的相关公告、野山参购销合同、资产交接清单、银行对账
单并通过查阅相关的财务资料等程序获取发表意见所需要的证据。
通过核查我们认为,专项说明所载内容与事实相符,截止2014年7月22日紫鑫药
业201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出具的,未经我所书
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和执行本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无关。
附件: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
所涉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波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支力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 号楼4 层 邮编:100044 电话:010
Add: 4th Floor ,No.22,Shouti South Road,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Postal code: 100044 Tel: 010
附件: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
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审计报告中保
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鑫药业”)2013 年度财
务报告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中准审字 (2014 )1087 号】(以下简称“2013 年度审计报告”),现对 2013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进行说明:
一、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紫鑫药业存货中含有2011 年内购入的野山参1,803 根计8,172.38 克,账面含税
价值129,298,206.98 元,虽已取得延边山参研究所出具的野山参鉴定证书,并由中
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单品抽样测试检验报告,但其中仍有部分未取得购买发票
等合规入账凭证。虽然紫鑫药业本期有少量市场销售行为,但鉴于野山参货品的特殊
性,目前尚无公开的令人信服的市场交易报价体系,亦无价值认定权威机构或部门,
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定紫鑫药业对该等存货认定的恰当性。
二、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说明
1、野山参交易事项说明
公司考虑到野山参货品稀有而名贵,单位价值较高,短时间内难以形成对
外销售实现资金回款,同时也难以找到令人信服的市场交易报价体系,为解决
上述困难,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
同意承接公司账面存货中的野山参,本次交易于2014 年 2 月24 日经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 年年度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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