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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日据时期文化创意产业
台湾日据时期文化创意产业摘要:戏剧戏曲、流行歌曲唱片、媒体出版、影视表演与工艺美术等产业构成了台湾日据时期文化创意产业的基本类型。日据时期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通过灵活机动的方式,跨越政治、军事等原因的障碍而获得了发展,它既为产业者创造了财富,又借助其委曲婉转的形式,从侧面促进了两岸关系的一定程度的沟通与两岸民众的感情交流。
关键词:台湾;日据时期;文化创意产业;两岸文化交流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2)9-0064-04
所谓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从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出发,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产业,主要包括广告、建筑、美术、收藏交换、古董交易、艺术品和文物流通、手工艺商品生产、设计、时尚、互动休闲娱乐与旅游、音乐、表演艺术、出版等能创造美感的门类,是一种与知识经济相适应的产业形式。明清时期传入台湾的漳州偶人戏是台湾最早实行商业化的“创意行业”[1],自1885年台湾建省以来,受大陆影响,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开始逐步成熟。由大陆传播而来的民间戏曲开始在台湾生根发芽,并由此发展出了戏剧戏曲艺术产业。此后,到了日据时期,闽南语流行歌开始得到受众欢迎,并被录制成唱片销售、发行,在台湾构成一种新的较具现代形态的文化产业类型。戏剧戏曲、流行歌曲唱片、媒体出版、影视表演与工艺美术等产业构成了台湾日据时期文化创意产业的基本类型。
一、台湾日据时期的戏剧戏曲表演艺术产业
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在台湾流行的传统戏曲有:大、小梨园,京剧,四平戏,乱弹戏,高甲戏,潮剧,艺妲戏,车鼓戏,采茶戏,傀儡戏,布袋戏,皮影戏等。从1899年到1937年,大陆入台演出戏班共74班次,其中主要是京班和闽剧班。[2]这些来台公演的京剧班和闽剧班从大陆带来了“平面画的软布景,三国志及连台戏的陈靖姑、狸猫换太子、济公传等剧”[3]。
台湾本土戏曲包括南管、北管(乱弹)、歌仔戏、客家戏和偶戏等种类。日据时期的台湾戏曲虽与闽、粤同源同种,却因吸收了在地风情而表现出了同中有异的风格。客家戏随着日据时期商业戏院的兴盛,在客家人居住地区流行。日据初期,节奏明快、风格奔放生动、适合大众口味的“北管布袋戏”取代南管流行于台湾,主要剧本也由文戏转入武戏。
1920年代,大陆来的京班、闽剧班、南管白字戏、潮州白字戏以及台湾歌仔戏班逐渐进入商业剧场。而清领台湾末期已初具规模的“歌仔戏”此时期向四平戏、京剧学习借鉴,有了较完整的唱、念、做、打的表演程式,逐步丰富剧目,从广场走向舞台,成为台湾剧坛的主要剧种。
皮影戏传入台湾后,嘉庆年间已盛行于南台湾。日据时代初期,台湾皮影戏仍延续了清代演出传统剧目的传统。但抗战爆发后,日人山中登负责收编剧团,与泷泽千绘子共同训练台籍演师,巡回演出日语剧本《日本桃太郎》等,把皮影戏利用为宣扬皇民化运动的工具。
戏剧是日据时期台湾史中不可忽视的文化创意产业形式。台湾戏剧的发展,主要经历了改良戏、文明新戏、话剧三个阶段。
台湾新戏剧运动发轫于1920年代初期。中国大陆“五四”后的新戏剧运动“对台湾新文坛产生了启示和激发作用。”[4]1923年《台湾民报》创刊号转载了胡适的剧作《终身大事》和《李超传》。台湾戏剧活动家张维贤说:“我对新剧发生兴趣是因为看过了中国新文学运动后胡适的剧作。”[5]此外,日本的戏剧也对台湾日语戏剧的创作起到了一定的启发作用。
台湾新戏剧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
20年代为第一个时期,即由戏剧运动催发的萌芽期。20年代初期,台湾出现了一种改良戏,陆续演出了《廖添丁》、《洪礼模》等剧目。1923年至1924年间,台北的“星光社”和彰化的“鼎新社”分别演出了《金色夜叉》、《可怜闺月里》、《复活的玫瑰》等剧目。不久,台湾文化协会也组织了剧团到各地巡回演出,剧目有薛玉龙创作的《清海涛》。这种文明戏的演出,一般不用剧本,不用幕表,演员也未受严格训练。但形式活泼,便于迅速反映现实生活。
陈崁、周天启、谢塗、杨松茂(守愚)等于1925年在彰化成立了“鼎新社”剧团。1926年,陈崁另组“彰化新剧社”,该组织以改良风俗、打破迷信、讽刺劳资关系为主要诉求,在台北、新竹、苑里、宜兰、彰化、员林、台中、北港、大林等地公演。1928年,张维贤创办了“民烽剧团”讲习所,讲授话剧创作理论,培训演员,不久,日本剧作家新原等来台,组织了演剧研究会。日据时期一些作家也积极参加新话剧工作,成绩显著。叶荣钟曾对1929年左右的戏剧发展状况有一番描述:“年来岛内各地的同人剧团如雨后春笋接踵而生,这是证明一般民众厌恶了从来的旧剧,而希求一种新形式、新内容的演剧。”[6]
1930年至1937年为台湾戏剧创作的繁荣阶段。继《台湾民报》文艺栏发表剧作之后,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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