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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参考范本(2-50个股东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适用)
说明(本说明打印时请自行删除):
1、本范本只适用于2-50个股东并设执行董事的有限责任公司。
2、斜体字为提示,请删除;范本中有下划线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充内容删除下划线后打印。
3、经营范围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4、本范本仅供参考,申请人可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制定,但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
5、要求用A4纸、四号或以上字体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提交原件。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 。
邮政编码: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 公司股东共 个,分别是:
1、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所(址): ;(注:证件为居民身份证的指身份证地址)
2、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所(址): 。(注:证件为居民身份证的指身份证地址)
(注:可续写。)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 (注:股东姓名/名称),总认缴出资 万元,出资方式:货币(涉及非货币出资的,请自行说明), 于 年 月 日前缴足。
2、 (注:股东姓名/名称),总认缴出资 万元,出资方式:货币(涉及非货币出资的,请自行说明), 于 年 月 日前缴足。
(可续写。)
第七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股权转让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法律规定或公司赋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会议必须经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六条 公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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