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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育及其相关问题的思考
摘 要: 赵宋光的《论美育的功能》一文从教育学和美学的角度对“美”“审美”“立美”三个问题进行了分析,本文在对美育及其相关问题展开思考的同时对此文进行解读,并在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此文的独特之处。
关键词: 赵宋光 《论美育的功能》 美育
赵宋光,论及他的研究范围之广,涵盖了哲学、教育学、自然科学等领域;论及他的文章,其独特的视角、深入的探究让人由衷的钦佩。本文就其《论美育的功能》一文进行简要的分析研究。
《论美育的功能》①一文发表在1981年《美学》第三辑上。全文共分为三各部分进行论述:美与审美、教育中的立美方法、审美教育的途径,从教育学和美学的角度深入思考,对“美”、“审美”、“立美”三个问题进行了分析。文笔深入细腻,充分体现出赵宋光②在音乐教育及音乐美学方面深厚的研究基础。
一、何为美育?美育的概念解读
“美育远远不仅是艺术教育,它有更重要的基础部分,关系到受教育者主动建立美的形式。”文章一开始就提出了美育的本质问题之一――立美。他将立美问题下了一个定义:“建立美的形式的教育活动,是人类‘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的宏伟历史在教育领域中的缩写。”就此概念而言,立美的地位可谓必不可缺,他成为构建历史的一部分。但是在过往的文献资料中,将音乐教育直接等同于审美过程,即便在今天的课程标准上,仍旧写着“以审美为核心”,对于立美这一概念,绝口不提。赵宋光在本文中将立美问题写在了审美问题之前,充分表现出他对立美的重视程度。他认为立美教育在整个教育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可缺少的。在艺术教育乃至各育交融的过程中,立美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联系“真”、“善”、“美”的纽带,是各育的良好形式中的必要组成部分,是各种活动中的协调部分。在文章开篇第一段,作者就表明了自己的独特的观点,首先将立美问题存在的范围扩大化,表明立美不仅存在于艺术教育,还存在于教育的各个方面;然后将立美教育的地位提升,不但将立美问题作为延续历史的一部分来讲,更是将其在教育中的衔接作用表述明白。
在立美问题之后,便是审美。作者这样的安排更加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要先“立美”,才能够“审美”。立美是生成美的活动,审美又代表什么?在进行审美问题探讨之前,首先应该明确有关问题。我们必须认识清楚审美意识不能创造美,它只是一种认识活动,存在于意识世界之中,也就是意识是第一性。美的存在是审美活动的实践基础。然后我们需要认识到的是具有审美能力的感官,并不是都要形成后才能进行审美活动,有些已经形成,还有些在过程中成长、成熟。立美是建立美的形式,是实践的过程,审美是认识美之所在,是一种认识过程,两者不能等同,缺一不可。他认为审美过程不仅仅是对美的形式的愉悦感受,还包含了对于丑的事物的抵制应答。另外,提及审美活动,从整体来讲,可以将其整理为复现和观照两种活动形式。谈到了审美能力,认为可以理解为让人们在美的事物面前感到愉悦、在丑的事物出现时能够产生变革的心理的能力,这也是审美教育的任务。
审美这一概念的阐释有很多说法,王宁一曾进行比较分析并总结出立美与审美的概念存在的基本内涵。审美意味着有以下几种内涵:首先,美是客观存在着的。其次,审美是对美的直觉、体验、判断和评价。再次,审美活动存在于人的意识领域,“无论有多大的能动性,他的话总机接线时不改变作为对象的客体”。最后,强调“立美”与“审美”的典型状态在欣赏和观照活动中出现,但是不能混淆于创作和欣赏。“立美”这一概念意味着:首先,要以建立物态化的美德中介结构形式为目的。其次,立美是主体驾驭特定的物质手段的一种生产劳动。再次,审美属于意识活动,立美属于实践活动。最后,立美的典型活动存在于创作活动中,二度创作也包含其中。这样的理解与赵宋光的大致相同。
那么,立美和审美究竟存在什么样的关系?邢维凯在《小议“立美、审美”兼谈音乐美学理论中的概念运用问题》③一文中,对于立美和审美关系问题,提到两种关联,一是内涵和外延的关系,但王宁一在《也谈“立美、审美”的概念运用问题》④一文中对此产生质疑,认为邢维凯将这一关系也没有表达混乱。另一种是从属关系,邢维凯认为:“审美这一概念的外延可以完全包括立美的全部外延。”王宁一则认为立美和审美是两个内涵互相排斥的概念,不会有相容也不存在外延,以他的理解立美审美是并列关系。赵宋光的文中认为立美与审美的关系是先后的关系,“必须先有立美的活动创造美的存在这一物质前提,随后才会有审美活动发展审美意识这一精神成果”。
二、何为美?“美”的阐释
美是什么?我们欣赏美的事物,研究美学,思考音乐之美、美术之美、大自然之美,但是很少有人说得清楚什么是美。文章并没有在一开始就“美”进行解说,而是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实践观点的具体化,提出实践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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