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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管理职责.pdf
总第 549 期 管 理 观 察 2014 年 8 月 第 22 期 Management Observer 上旬出版 交通部门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管理职责 赵际联 (南京市浦口区运输管理所,江苏 南京 211800) 摘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否包括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在部分交通部门和行政执法人 员之间存在理解差异。本文拟就现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简单分析交通部门在烟花爆竹、民用爆炸 物品道路运输时的管理职责。 关键词:烟花爆竹 民用爆炸物品 道路运输 管理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 的批复》(交运发 [2010]105 号)指出:“……一、 称“《道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 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应严格执行《民 下简称“《危化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运输主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466 号令)、《烟 管部门及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交 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455 号令)的有关 通部门”)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主管部门。但按 规定,由有关部门负责许可、监管等工作。道路运输 照《危化条例》第九十七条二款“……民用爆炸物品、 管理机构不应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 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条例”以及《道 进行许可……”。一些交通部门因此认为,经由道路 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危规》”) 运输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不属于道路危险货物 第二条二款“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 运输管理范畴。 爆竹……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要求, 笔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后认为,上述 部分交通部门由此产生了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民用爆 观点并不全面,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 炸物品不应纳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进行管理,交 应当纳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进行管理。 通部门并无管理职责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国务院已先后颁布实施了《烟花爆 1.运输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适用《道条》 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烟花条例》”)和《民 和《危规》 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民爆条例》”)。 其中《烟花条例》第二十二条等条款规定“经由道路运 《烟花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 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凭运达地县级 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 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承运人从事危险 运输;《民爆条例》第二十七条等条款规定:“运输民 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 用爆炸物品,应当凭《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按 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 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运输证明……”。而上述三类证明,都是交通部门依据《道 由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而根据《危规》 条》和《危规》在管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时所颁发 第二条二款,既然已有专门行政法规对烟花爆竹、民用 的许可证件,是托运人取得公安部门《烟花爆竹道路运 爆炸物品的道路运输做出了具体规定,就应按其执行, 输许可证》的前置许可。也就是说交通部门对于烟花爆 不再适用《道条》和《危规》,也就不应纳入道路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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