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之修改.pdf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之修改 蓝贤林 ,蓝志中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4;2.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法院,江西 南康 341400) 摘 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之规定,吸收了无罪推定关于疑罪从无的内容,正式确立了疑罪从 无的原则,是立法上的一大进步,体现了我国民主与法制的进步。但是该项之规定也并非是十全十美, 无可挑剔的,也存在不当之处,需要加以修改与完善。本文即对于该项规定之修改作一阐述。 关键词:疑罪从无;无罪判决;一事不再理 中图分类号:D9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021(2004)02-0043—04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 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一规定首次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典中确立了疑罪从无原则,使得对疑罪处理在我国经 历了从过去的疑罪从有、从轻、从挂到而今的疑罪从无,作出无罪判决,按无罪对待,体现了我国民主与法制的 进步。但是,该项之规定也并非是十全十美,无可挑剔的。立法作出规定以后,该规定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 用。在司法实践中,该规定所确立的疑罪从无原则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因此该规定还存在其不当之处,还 有待进一步修改与完善。本文着重探讨修改本项规定的理由,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对于该项规定之修改, 笔者认为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理由。 一 、 该项之规定超越了我国的实际情况。目前行不通 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模式是属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在我国庭审中,法官并不处于超然的中立的地位,并 不与控辩双方保持同等的距离,而是在庭审中占据主导地位,并负有一部分追究犯罪的责任,保持着与控方更 近的距离。而英美当事人主义庭审方式则不同,法官在庭审时仅是消极地居中裁判,其审理内容也仅限于起诉 书指控的内容,起诉书未指控的内容一律不审理。而在我国,法庭的审理往往不限于起诉书中指控的内容。如果 在庭审中发现了起诉书指控之外的罪行,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法院也应审理。而且,在庭审后,法官如果发现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定性错误,可以重新定性。例如,在一个案件中,被告被控为受贿罪,法庭经过审理,认为 受贿罪证据不足,而将其重新定性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院并未因为指控的犯罪证据不足,而根据刑事诉 讼法第162条第3项规定作出无罪判决。可见,在我国,疑罪仅指证据不足,不构成我国刑法中任何犯罪,对此 才可作出无罪判决,而并非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即可从无。如果不构成指控之罪,但构成其他罪,法 院不能判其无罪,而应据实判决。所以说,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的规定在英美当事人主义国家是行得通 的,但超越了我国的实际情况。 二、该项规定没有完全否定检察机关的重新起诉权,违背了“一事不再理”原则 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控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法院可依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之规 定,作出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因证据不足而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法院的这个无罪判决仅仅针对了检察机 关在本次诉讼中所指控的犯罪,而这样即为检察机关在法院的该判决作出以后,变更指控罪名,重新起诉或待 搜集到新的事实,新的证据重新起诉,留下了余地。而对于一个经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无罪判决, 如果侦查机关发现了新的充分的证据,应如何处置的问题,在理论上认识是不尽一致的。有一种观点认为,遇 有上述情况,检察机关重新起诉,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就是了。如“即使是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宣 告无罪的被告人,只要起诉机关调取到新的证据,足以指控其犯罪成立的,还是可以再向法院起诉,追究被告 收稿日期:2004-03—19 作者简介:蓝贤林(1979一),男,江西南康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2级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43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 人的刑事责任。”【I】还有的人认为:退一步论,即使被告人真正有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经进一步工作获取了新 的充分的证据,还可以重新起诉,人民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