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犯罪案例分析》课程论文
《犯罪案例分析》课程论文——
《无法判刑的凶手》分析与思考
学院:文学院 专业:汉语言文学
姓名:陈丽 学号:座机电话号码
【内容摘要】
??据2011年1月16日央视《今日说法》报道:2002年12月8日凌晨,28岁的被连刺23刀不幸身亡,,2002年10月8日凌晨2:00多,玉林市玉林高中附近的一幢居民楼前,骑车回,守候多时的嫌犯立刻取出水果刀,冲上前对着的腹部乱刺,总共刺了23刀后逃走,当场身亡,谁如此残忍地将他杀害呢? 2002年10月12日晚,南宁市,杀人凶手蒋伟强被南宁警方抓获。蒋伟强不仅是死者汤胄的高中同班同学还是最要好的朋友,虽然人们很难相信,可现场的一系列物证和蒋伟强本人的多次供认,此案铁证如山,警方很快就以涉嫌故意杀人等罪名将蒋伟强刑事拘留。案发月后,事情出现了180度的大转弯,蒋伟强放了出来,,在案发前,蒋伟强写在书信中,他写道:“汤胄、吴峰是邪恶的。2000年8月,有天晚上,当我在关我所开的茶座大门时,汤胄背着我当着另一同学的面,对陈彤(其女友)说:‘干脆这个茶座不开了吧!把冰箱、桌椅等卖了还我钱(当时蒋借了汤2000元钱)’。我听见这句话,心里很难过,这是在我背后捅了我一刀。我觉得他是有恶意的,他是邪恶的,萨达姆是邪恶的。”蒋伟强认为,汤胄、吴峰、庞汉是恐怖分子,他们就像伊拉克、伊朗对美国实施袭击一样,对他实施了恐怖袭击蒋伟强的言论让办案人员感觉匪夷所思。2002年10月22日,玉林市公安局委托自治区精神疾病司法技术鉴定组对蒋伟强进行司法精神鉴定,鉴定结论为“蒋伟强患有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由于汤家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2003年1月,玉林市公安局又委托广州市精神病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蒋伟强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2003年4月,蒋伟强被释放,并被送进进行治疗。?:“蒋伟强之所以要杀汤胄,主要是因为两件事,一是死者汤胄等人曾反对过蒋伟强和陈某谈恋爱,另一件死者汤胄生前曾因一笔钱向蒋伟强催债这两件事确实都存在。2006年4月,汤家依然对两份鉴定结果提出异议,玉林市遂委托北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北京安定再次进行鉴定鉴定结论认为,蒋伟强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属混合性动机,辨认与控制能力均不完全,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随后,玉林市向玉林市中级提起公诉,认为蒋伟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及抢劫罪,由于其在犯罪过程中,辨认和控制能力均不完全,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2006年5月,北京市安定医院对杀人凶手蒋伟强进行了第三次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认定蒋伟强应付刑事责任能力,杀人凶手蒋伟强被再次逮捕。2006年11月20日,玉林市中级法苑经过审理,认定了北京安定医苑的鉴定结论,并依此作出判决:蒋伟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2008年4月,受法院委托的上海某医院做出了第四次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认定被告蒋伟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2008年6月22日,玉林市中级法院将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据此2010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蒋伟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再一次将蒋伟强释放。第一份鉴定:蒋伟强患有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第二份鉴定:蒋伟强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第三份鉴定:蒋伟强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属混合性动机,辨认与控制能力均不完全,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第四份鉴定:蒋伟强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其对作案行为丧失实质性辨认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