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考试之浅析青少年犯罪预防对策.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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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考试之浅析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 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增多趋势,不仅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构成新的威胁,而且影响了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严重妨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抑制犯罪行为的发生应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大问题。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罪犯年龄低龄化。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物质条件的改善,青少年的生理普遍早熟,而社会和家庭尤其是家庭对青少年的身体方面关心过多,对于其心理方面关心较少,导致犯罪现象的发生。据某法院2004年受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年龄最小的仅有14岁,大部分在15-17岁左右。 2、暴力型案件增多。青少年由于年龄小,缺乏理性自制力,好胜心强、任性,容易意气用事,不计后果。近几年来,某法院受理多起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抢劫等暴力型犯罪案件,2004年受理故意伤害11件25人,寻衅滋事13件30人,聚众斗殴2件11人,抢劫14件41人。其中有的还是在校的学生。 3、团伙犯罪比较突出。青少年罪犯由于精力充沛,喜欢聚众玩闹。他们单独作案势单力薄,有时难以得逞,有了犯罪团伙壮胆,做起案来就觉得自己的力量特别强大,同时也会产生一种罪责扩散的心理因素,从而减弱了犯罪时的恐惧和畏罪心理。他们有的是临时纠合一哄而起,一哄而散,作案的偶然性和突发性较强,并且敢于不择场合、不择手段迅速作案;有的是有组织有预谋的集团性的,有比较周密的计划性。在某法院2004年审理的未成年犯罪中,团伙作案的有二十余起,占所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三分之一还多。 4、社会危害性大。青少年罪犯大多愚昧无知,目无法纪,放荡不羁,结帮成伙,讲究义气,追求享受,不计后果。他们为了实现某个欲望,或一时性起,并不惜一切,疯狂作案,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如前两年某中学的两个在校学生将一网吧老板杀死的案件,在社会上影响很大。 5、犯罪类型向财产型转化。青少年犯罪容易受“拜金主义”、“高消费”思想的影响,盲目追求金钱挥霍享受。盗窃、抢劫的案件时有发生。仅2004年一年某法院就审判了未成年盗窃、抢劫犯罪案件25起59人。 6、作案手段智能化。随着城乡生活水平的提高,歌舞厅、酒吧、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遍布各个角落。青少年视野相对开阔,其智能也相应提高,表现在作案手段上一改过去的盲目性、无知性、偶然性,出现了作案目标选定,加害对象明确,单独作案减少,结伙犯罪增多;手段成人化,方法技术化等特点。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中占有相当比重,给社会、给国家同时也给青少年自己带来严重危害。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二是客观方面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 1、生理与心理缺乏协调发展是青少年犯罪的内在原因。少年正处在身体发育和心理发育的高峰期,但生理的发育和心理发育是不平衡的,身体发育远远超过心理发育,也就是说心理发育还不成熟。这样,少年对自身的行为难以把握,加之文化知识、实践经历以及思想修养的欠缺,在挫折和失败突然降临时,他们毫无思想准备,心理上缺乏承受能力,因此很容易感情冲动,不能自制,不计后果,从而发生偏离行为。 2、思想上缺乏严格的纪律、道德和法制观念是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少年之所以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与其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些少年从小养成了种种不良思想和习惯,在家中讲究吃穿,不尊敬长辈,不爱惜东西,不懂礼貌,懒惰、自私、蛮横、霸道、任性;在学校不遵守纪律,自由散漫,不接受法纪教育,恃强凌弱;在社会上横行街里,胡作非为,玩世不恭,厌恶外来约束等,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头脑里没有一点法律观念。 3、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社会上的现象形形色色,光怪陆离,真善美与假恶丑同时存在,而少年认识问题只偏重于直观和感观,思维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因而对是非分辨不清,加上少年对社会行为规范不适应,他们往往会对先进的东西进行抵制,而对消极的、反面的东西吸收较快,这样就容易产生偏离行为。 4、在社会交往上缺乏应有的准则。不良交往在少年犯罪中起着催化作用,一些少年在结交朋友时,缺乏应有的准则,常常与一些表现较差、有违法违纪的人结为朋友,在校学生和社会上的不良青年结交。久而久之,沾染了恶习,崇尚暴力,遇事缺乏理智、不计后果,法律意识淡薄从而导致其违法犯罪。 1、家庭原因。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们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的好坏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特征的形成有着直接的、深远的影响。相当多的未成年犯罪与家庭的教育不当是紧密相关的。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家庭残缺型。主要是由于家庭自然结构的破坏,家庭关系的失调。有的父母分居,离婚或再婚,子女得不到温暖,常年流浪在外,被坏人拉拢走上犯罪道路;有的父母双亡,或有父无母、有母无父,子女无人管教,放任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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