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未决羁押体制的改革.pdf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优秀硕士毕业论文。完美PDF内部资料,支持编辑复制!!!

摘 要 未决羁押是指有罪裁决生效前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 制措施,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保障机制,仅具有程序性特征,而不具有任 何实体上的罪责追诉性。 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措施中,未决羁押是对个人人身自由影响最深和最 严重的一种,但同时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却是不可缺少的。因此世界各 国的法律中无一例外地都存在羁押。未决羁押作为一种必要的强制措施,有这 样几种功能:⒈便于侦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收集和固定证据,防止嫌疑 人、被告人毁灭证据或者对证人、其他知情人实施不当影响及同案人之间的串 供;⒉保证嫌疑人、被告人及时接受审判,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⒊防止 被羁押人再犯新罪,终止犯罪行为;⒋保障被羁押人的人身安全,保护其免受 受害人或公众的报复性反应。 未决羁押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1.羁押法 定原则,首先羁押由哪些机关或人员办理要有法律的授权,其次司法机关适用 羁押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2.司法审查原则,未经司法审查,不得对公民实施 羁押。3.比例原则,羁押的期限应当与行为人涉嫌违法的行为轻重及犯罪嫌疑 程度成相当比例。4.权利救济原则,为了防止侦控机关滥用强制权,必须给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5.例外原则,羁押只能是刑事诉讼 活动中的例外,而不应该成为普遍现象。 未决羁押的适用应遵循严格的条件,大多数法治国家都根据比例原则规定 了羁押适用条件:1.从被追诉的犯罪考虑,要求合理怀疑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 为,而且可能判处一定的刑罚;2.有羁押的必要。对羁押必要性的表述从两个 方面着手,正面列举羁押必要的情况,反面规定不得保释的情形。 为了减少羁押的适用,各国都采取了一定的羁押替代措施,羁押替代措施 是羁押之外轻缓的限制人身自由或以其他方式保证刑事诉讼活动进行的强制措 施。国际上适用最广的羁押替代措施是保释,保释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羁押 1 人或其担保人在承诺一经传唤即到场参加诉讼的情况下,而获准释放的一种制 度。另外,还有出行禁令、禁止出国、限制居住、住地逮捕等替代措施。随着 社会生活的不断丰富,可以限制人的行动自由的方式越来越多,非羁押替代措 施的种类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为了加强对人权的保障力度,一些国际公约如《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 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对未决羁押程序所包含的司法审查机制、羁押替代 措施、羁押期限、权利救济、律师帮助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或规定,我国作 为成员国或签署国,应当完善国内立法,与上述的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相适应。 综合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未决羁押制度,笔者认为有一些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和借鉴:1.司法审查制度和司法救济制度。2.普遍适用保释制度。3.严格限制 羁押期限。4.逮捕与羁押相分离。就羁押制度的价值取向来说,英美法系国家 的羁押制度充分体现了保护人权的观念,对国家权力进行严格的限制。而大陆 法系国家更多的维护了社会利益。近年来各个法系的国家都有相互吸收借鉴的 趋势。 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羁押体制的规定,可以发现我国并没有将羁押单 独规定为一种强制措施,而是依附于拘留和逮捕。而法律规定的拘留和逮捕的 时间是比较长的,并且可以一再延长。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后,羁押 期限实际上又与办案期限合二为一。因此我国的羁押体制更加注重集体人权的 保护,但忽视了对个人人权的保障和重视。 在我国的司法实务中,笔者认为未决羁押体制存在着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1.未决羁押的期限长、比例高;2.隐性超期羁押情况严重,隐性超期羁押是指 表面上没有突破法律规定的上限、但实质上不尽合理的羁押。这里既有法律漏 洞的原因,但主要是执法者缺乏人权保障意识导致的结果。3.羁押措施滥用, 羁押被广泛地作为侦查工具特别是获取口供的手段,羁押的期限被随意地延长。 4.缺乏司法审查机制,法官的裁判主要限于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没有将羁 押合法性问题纳入程序性裁判范围。5.缺乏法律救济途径,被羁押者如果不服 侦检机关的羁押决定,无从提起司法救济,导致警察权和检察权的无限膨胀和 扩张,个人自由随意被剥夺。 针对目前我国未决羁押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几点建议,以针对 性的完善现有的羁押体制:1.实行有限的羁押司法审查和司法救济制度。按照

文档评论(0)

文献大师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