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农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条款.pdfVIP

阳光农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条款.pdf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条款

注册号:C00009430912022081617781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

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获得国家或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认可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政府投资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项目的委托单位,可作为本保险合

同的投保人。

投保人应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开工前投保本保险,经保险人同

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第三条凡获得国家或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认可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对保险标的

具有保险利益的法人或组织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四条保险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保险人委托的工程

质量风险机构检查通过,且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届满后,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在正常使用

条件下,因潜在质量缺陷而遭受以下损坏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修理、加固或重置的

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工程结构的整体或局部出现影响工程正常使用或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

损、断裂、坍塌;

(二)工程结构产生超出设计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

(三)有防渗漏要求的工程出现渗漏。

第五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建设工程

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出现下列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的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重大过失或犯罪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地震、火山爆发、海啸、洪水、台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

1

崖崩、地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

(七)昆虫或动物损害;

(八)非因缺陷导致的沉降;

(九)火灾、爆炸;

(十)外界物品碰撞、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十一)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

(十二)使用不当或改变原设计结构、设备位置:

(十三)建设工程附近施工影响;

(十四)非结构工程、设备、配件在设计、施工、材料上的疏忽、缺陷、错误或遗漏。

第七条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另行添置财物的损失;

(二)修理、加固过程中,为满足被保险人要求,超出原设计施工标准,功能改变或

性能提高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三)修理、加固导致的任何表面外观的差异;

(四)自然磨损、折旧、物质本身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五)任何第三方损失;

(六)任何间接损失;

(七)人身伤亡或精神损害赔偿;

(八)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或违约金;

(九)等待期内建设工程出现的损失;

(十)间接损失;

(十一)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免赔率折算的免赔额。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责任限额与免赔额(率)

第九条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累计责任限额根据竣工结算报告列明的建设工程总

造价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十条保险合同成立时,保险人按照建设工程总造价的预算价作为计费基础计算预收

保险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保险人根据风险管理机构的最终评估报告及其他费率调整因

子调整保险费。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保险人按照建设工程总造价的竣工结算价确定实

际责任限额和保险费

文档评论(0)

公众号:全智保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保险条款、费率表、现金价值表、利益演示表、产品培训等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