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农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2018)条款.pdfVIP

阳光农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2018)条款.pdf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条款(2018)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

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利害关系人或当事

人的申请,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针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

结等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以防止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保障未来生效判决得以执行。诉

讼保全包括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被申请人,是指因上述申请而被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诉讼财产保

全的民事诉讼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具体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因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的民事诉讼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

第五条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本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责任

第六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

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

台地区法律),经人民法院判决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没有予以赔偿的,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确有实际损失存在;

(二)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的损失出现与被保险人的诉讼保全申请错误有因果关系;

(三)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的损失经法院判决确认具体损失金额。

因财产保全侵权责任纠纷,财产保全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起诉讼,由法院确定的申请人

的侵权赔偿责任,保险人应不可抗辩向被申请人承担保险责任。

第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

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

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八条下列原因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

1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海啸及其他自然灾害。

第九条下列原因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被保险人和被申请人恶意串通造成的损失;

(二)因被申请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或扩大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由于财产保全错误遭到被申请人诉讼时,未及时通知保险人而造成或

扩大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由于财产保全错误遭到被申请人诉讼时,未经保险人同意,与被申请

人和解结案而承担的赔偿责任;

(五)被保险人未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或履行诉讼义务而造成或扩大的损失。

赔偿限额与免赔额(率)

第十条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赔偿限额为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保全金额,具体

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

第十一条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十二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自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日起,至解除财

产保全之日止。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三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

保险人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五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

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第十六条保险人应当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的涉及保险单载明的争议案件的相关材

料负有保

文档评论(0)

公众号:全智保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保险条款、费率表、现金价值表、利益演示表、产品培训等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