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8.docxVIP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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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工程建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质量第一,效益优先;

(三)依法管理,规范行为;

(四)科技创新,持续改进。

第四条国家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各方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责任。

第五条国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工程质量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七条国家对在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主体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与工程建设;

(二)提供符合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的基础资料;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四)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五)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及时处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是工程质量的主体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确保勘察设计文件符合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

(二)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

(三)对勘察设计文件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勘察设计文件的正确使用;

(四)对勘察设计文件中的关键技术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五)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不得降低勘察设计质量。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的主体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施工质量;

(三)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四)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培训;

(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有序。

第五章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监督主体,应当依法承担工程质量监督责任。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三)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计质量;

(四)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五)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存在利益关系,影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公正性。

第六章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二十二条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是工程质量的供应主体,应当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二十三条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材料设备;

(二)对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检验,确保材料设备质量;

(三)建立健全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制度;

(四)对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跟踪服务,确保材料设备质量。

第二十四条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提供不合格的材料设备。

第七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各方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责任履行情况;

(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

(五)其他与工程质量有关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处理。

第二十八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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