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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管道事故,管道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及时通报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依照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根据管道事故的实际情况组织采取事故处置措施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行政区域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进行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三十一页,共五十页。 案例:2003年3月11日下午3时许,某地质队在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清霞村2组进行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涪江3号特大桥地质勘测钻探时,将埋于地下1.8米深、直径450毫米的兰成渝输油管道钻破,造成柴油泄漏。现场指挥员立即组织人员对事发点周围500米实施警戒,并对周边群众进行疏散,对泄漏出的柴油实施堵截。当地政府、公安、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相继到达现场。现场立即成了抢险指挥部。兰成渝输油管线工作人员和中国石油绵阳销售分公司相关人员负责抢修。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三十二页,共五十页。 解析:法律首次明确石油天然气管道泄漏的石油和因管道抢修排放的石油造成环境污染的,管道企业应当及时治理。上述案例是典型的第三方破坏造成的事故。中国石油从自身安全生产和社会责任出发,动员了大量人力物力,最终圆满完成任务。在当时由谁来清理,没有明确规定。现在,《管道保护法》做出明确规定。法律同时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致使管道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的,管道企业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治理费用。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三十三页,共五十页。 第四十条 管道泄漏的石油和因管道抢修排放的石油造成环境污染的,管道企业应当及时治理。因第三人的行为致使管道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的,管道企业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治理费用。 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责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三十四页,共五十页。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大连漏油事件赔偿未启动,称渔民捞油日收入十余万。但是漏油事件对环境的影响却是短期内无法缓解。 第三十五页,共五十页。 第四十一条 管道泄漏的石油和因管道抢修排放的石油,由管道企业回收、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盗窃、哄抢。 由于石油生产的特点及区域偏远的特点,致使盗油活动非常多。而且随着社会发展及石油价格攀升,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加入到盗油活动中,很多都已经发展成为团伙作案。而且现在很多盗油团伙已经延伸到海上作案了。不法分子打孔盗油造成油品的泄露,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海域环境的环境产生极大的污染。对石油运输管道的危害很大,首先,管道及其防腐系统遭受到极大的破换。由于管道的打孔泄露,管道经常要抢修,频繁启动运行。而且,管道泄露原油有可能引起火灾事故发生,使危害程度进一步加大。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三十六页,共五十页。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解读演示文稿 第一页,共五十页。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解读 第二页,共五十页。 石油天然气保护法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一、总则 1 二、管道规划与建议 2 三、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3 四、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 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 4 五、法律责任 5 六、附则 6 第三页,共五十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6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胡锦涛 第四页,共五十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的保护,适用本法。 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所称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 本法所称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第五页,共五十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六页,共五十页。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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