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工程民法学PPT(民法典更新版)第七章.pptVIP

马工程民法学PPT(民法典更新版)第七章.ppt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高等教育出版社 十一、高度危险责任 (三)构成要件 1.从事了高度危险作业。 2.因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 (四)责任主体 首先,就高度危险物品责任而言,责任主体原则上依据物权关系确定,包括高度危险物品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非法占有人等。其次,就高度危险活动责任而言,责任主体是该活动的从事者,包括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高速轨道运输工具的经营者。 高等教育出版社 十一、高度危险责任 就多个主体时高度危险责任的承担问题,《侵权责任法》确立了以下规则: 首先,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品造成他人损害时,原则上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品交由他人管理的,则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当所有人有过错的,其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则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高等教育出版社 十一、高度危险责任 (五)免责事由 1.受害人故意 2.不可抗力 3.战争等情形 (六)减责事由 如果没有法定免责事由,高度危险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在受害人具有过错的情形下,也可依法减轻行为人的责任。 高等教育出版社 十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一)概念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是指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 高等教育出版社 十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二)类型 1.严格责任 原则上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无论饲养人、管理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即严格责任。只有在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时,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方能免责或减责。 严格责任的构成要件为: (1)须为饲养的动物。 (2)造成了他人损害。 高等教育出版社 十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2.绝对责任 《民法典》第1246条、第1247条规定了两类动物致害情形,它们适用的就是更为严格的无过错责任。在以下两种情形中,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不仅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且更为严格,即便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也不能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例如,进电梯不拴狗链,狗咬伤他人。 (2)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 高等教育出版社 十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3.过错推定责任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依 《民法典》第1248条的规定,动物园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即动物园的过错是被法律推定的,其只有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后才能免责,否则就应当承担责任。具体考虑的因素包括:(1)动物园是否尽到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义务,如提醒义务、警示义务等。(2)动物园是否规定巡查制度,管理人员是否履行该义务并尽到对游人擅自翻越、穿越栏杆靠近动物等危险行为的劝阻义务。(3)动物本身的危险程度。(4)相应的设施、设备有无安全问题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十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三)责任主体 1.饲养人、管理人 2.遗弃、逃逸的动物致害时的责任主体 动物脱离了饲养人或管理人的占有处于逃逸的状态,或者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遗弃了动物时,该动物致人损害时的责任主体仍为原饲养人或管理人。 高等教育出版社 十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四)第三人的过错 《民法典》第1250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所谓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以及受害人之外的第三人从事了有过错的行为。其二,受害人的损害完全是由于第三人有过错的行为所致,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不存在任何过错。如果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也存在过错,则不适用 《民法典》第1250条规定 。 高等教育出版社 十三、物件损害责任 (一)概念 物件损害责任有广、狭义之分。 狭义的物件损害责任,仅指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林木等人工物造成他人损害时的侵权责任。 广义的物件损害责任,是指人类管理、控制下的任何物件、物品或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的侵权责任,其范围除狭义的物件损害责任外, 尚包括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高度危险物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十三、物件损害责任 (二)类型 依据归责原则,可将其分为以下四种情形: 1.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物件致害责任,具体包括《民法典》第1252条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与第1256条规定的公共道路遗撒物等致害责任。 2.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物件致害责任,包括

文档评论(0)

ouyangxiaoxin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一线鞋类设计师,喜欢整理收集文档。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