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信息公开.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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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工院字〔2017〕57 号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职责, 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学规范的专项资金运 行机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为专项资金)是 指在预算年度内,为提升学院教学和行政运行管理水平,向上级 主管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申请,并由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 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按照用途分为六类: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基 础设施修缮专项资金、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购置专项资金、专业 建设专项资金、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其他专项资金。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按项目预算、分批储备项目资源 1 库、按照资金额度实施分批采购、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实施监督和 绩效考评的管理办法。财务处和相关职能处室按照职责分工,相 互配合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负责提出专项资金项 目计划,经论证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财务处负责项目审核、预 算汇总、专项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绩效考评工作。按照项目的重要 程度对项目分析排序,建立专项资金项目资源库 ;按照专项资金 额度和专项资金项目资源库的顺序安排项目采购 ;积极筹措资金 确保项目组织实施,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和绩 效考评。 第五条 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专项资金项目的设立和调整要符合国 家对高职院校的定位和发展方向,要服从学院的发展规划。 (二)量力而行原则。专项资金项目的安排,既要综合考虑 各项政策要求和实际需要,又要结合财力状况 ,按照项目的轻重 缓急,优先安排最急需的项目。 (三)公正透明原则。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确定和资金分配 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专项资金项目实行集体决策制度,重 大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建立科学决策机制。 (四)限期完成原则。专项资金项目一经批准开工,应当在 预定期限内完成,禁止项目拖期。 (五)监督审计原则。专项资金使用的关键环节,由纪检审 参与监督 ,确保项目专款专用、合规使用。 (六 )绩效考评原则。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 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 第二章 专项资金项目的设立 第六条 专项资金项目的设立要符合学院的发展规划 ,有明 确的政策依据、具体用途、使用范围、使用对象和起止时间。 第七条 各部门应当根据需要提报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按照 重要性要求,对项目进行论证的基础上进行排序,经归口职能部 门平衡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财务处汇总。 第八条 建立专项资金项目资源库。财务处对各部门上报的 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审核汇总,根据预算年度专项资金的拨款限额, 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项目实施分析排序,经院党委会批准后, 建立预算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资源库,专项资金项目资源库是预算 年度专项资金顺序安排的依据。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 每年 9 月份由各部门提报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项目预 算,财务处汇总分析排序建立预算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资源库。专 项资金预算应当逐一落实到项目,暂不能落实到项目的由财务处 分类预算。专项资金预算由党委会审议、上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执 行。 第十条 专项资金预算一经批复,各部门不得自行调整。如 确因环境变化影响导致项目变更、撤销等必须调整预算的,由各 部门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对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用途和使用范 围进行适度调整,提出预算调整方案,财务处审核汇总后,按照 规定上报审批;对项目招标后呈现结余的专项资金 ,由财务处提 出剩余资金预算安排方案。专项资金的预算调整方案和剩余资金 预算安排方案经学院党委会批准后执行。 3 第四章 项目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预算一经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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