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公诉案件派员出庭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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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公诉案件派员出庭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

简易程序公诉案件派员出庭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不仅扩大了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的范围,还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这既是支持起诉,指控犯罪的需要,也是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保障人权,确保审判公正的需要。本文从简易程序公诉案件派员出庭工作存在的问题人手,探寻简易程序公诉案件派员出庭工作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简易程序公诉案件派员出庭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形成合力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至1个半月”。可见,现行法律和修改后的法律均仅对法院审理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提出了快速审理要求,未对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提出具体的要求。   (二)对公安机关没有约束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中第6条规定,“对于符合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和范围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缩短办案期限,提高诉讼效率。审查批捕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在五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审查起诉时,应当在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办案任务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不得延长办理期限”。该规定也只能对检察机关有直接约束力。同时。尽管第8条规定,“对于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轻微刑事案件,经审查认为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在作出批准逮捕或因无逮捕必要而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时,可以填写《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建议侦查机关及时移送审查起诉”。这也仅仅是建议,不是强制性规定。特别是侦查机关不捕直诉案件更是无法监督其快速移送审查起诉。   (三)没有较好体现公平与效率   因过分强调庭审效率,会弱化庭审审查查明案件事实的功能。在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时,诉前证据开示由于是在公诉人主持下进行的,法官未参与,公诉人只对开示笔录进行举证,不利于法官查明案件事实,更不利于旁听观众了解案件事实及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多数简易程序案件省略了被告人陈述,法官通常也没有就犯罪事实及细节多作讯问,这种情形不利于通过庭审发现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形,使得庭审发现案件事实的功能没有彰显。一般来讲,程序越完备,则越能体现程序公正价值:程序越简单,则越能体现诉讼效益价值。   (四)没有统一的工作模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出庭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强化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出庭支持公诉和诉讼监督工作”,要求“在实践中不断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简化出庭工作程序和内容。提高办理简易程序公诉案件的工作效率”。在快速办理机制上,提出“采取若干案件相对集中提讯、相对集中移送起诉、相对集中开庭等方式”:在出庭工作模式上,也只是宣告式地规定了“要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宣读起诉书、讯(询)问、举证、辩论方式”,但是,如何确保案件质量又兼顾好公正与效率的具体操作内容和程序均无详细规定。   二、简易程序公诉案件派员出庭工作问题的对策   (一)强化保障,确保简易程序公诉案件派员出庭工作   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是履行其追诉职责的重要内容;是审判构造的要求:公诉人出庭是行使其控诉职能的需要:是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的需要。为保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简易程序中的实现,应当强化两个保障。   一是强化人员数量保障。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规定,对人均办案在50件以上,尤其是在100件以上检察机关来讲,办案人员将面临较大压力。因此,需在人员结构上改善。如增加5年以上公诉年限人员比例。降低指定专人集中出庭时出现的突发风险。   二是强化人员素能保障。通过组织不同类型案件和不同庭审方式观摩庭以及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简易程序案件的出庭工作细则。提高简易程序案件审查起诉与出庭公诉分离的应对能力。包括如何讯问、举证、辩论,如何解决从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开展诉讼监督等。   (二)强化机制,规范简易程序公诉案件派员出庭工作   1.完善协作机制,规范实现程序提速。一是强化督促协作提速侦办移送。检察机关对外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建立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对内公诉部门与侦查监督部门共建信息平台。侦查监督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办理的,在作出批准逮捕或因无逮捕必要而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时,应填写《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建议侦查机关及时移送审查起诉:认为证据有缺失的,可以建议侦查机关补证后及时移送审查起诉。《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应当同时抄送本院公诉部门。同时,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逮捕严格审查羁押必要性并予以跟踪监督,公安机关严格侦查时限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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