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pdfVIP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pdf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2014 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14 楼 电话:021 传真:021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2014 年度 第三期中期票据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就发行人发行“江 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 期中期票据”)所涉及的有关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 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银行间债 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以下简称“《中 介服务规则》”)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规 则指引,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 发行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及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对本 期中期票据发行的合法合规性及重大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保证本 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已经得到发行人的保证:即发行人向本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发行人向本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 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期中期票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bodkd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