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_08_继承与派生.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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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_08_继承与派生.ppt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继承与派生 主要内容 ★继承的概念 ★访问权限控制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 [1]对基类函数的调用 [2]构造和析构的顺序 1、基本概念 1.0继承的概念 ★继承的层次结构 描述事物之间的层次结构关系 ★继承的作用: 减少代码冗余 提高代码重用 1.0举例—层次结构关系 1.0举例—代码冗余 1.0举例—代码重用 1.1继承的机制 ★软件可重用性 ★继承:应用已有类的所有功能 ★扩展:增加新的成员,增加新的功能 ★ C++重要的特性之一: Inheritance 1.1继承与复合 ★表示的关系不同 继承:Is-A 复合:Have-A ★适用情形不同: 继承:有共同的属性和操作; 但是有细微的差别 复合:一个类是另外一个类的一部分(数据成员) 1.1关于“复合” 1.2—基类和派生类 1.2—直接基类和间接基类 1.2—单一继承与多继承 1.3定义派生类的语法 class A { }; class B : [继承方式] A { //… }; 继承方式:public, private(默认方式), protected 1.3举例 —Person/Student 1.3举例 —Shape/Circle 1.3继承之后 ★派生类对象的大小:增加 ★派生类对象的组成;(对派生类构造函数的影响) 2、访问权限控制 2.0继承的三种方式 ★公有继承 ★私有继承 ★保护继承 2.1没有继承时的访问权限 2.1公有继承的访问权限 2.1公有继承的访问规则 派生类的对象只能访问基类/派生类的公有成员; 派生类的成员函数可以访问基类的公有和保护成员,本类的所有成员,不能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 2.1举例—访问规则 2.1举例—访问规则 2.1举例—访问规则 2.2关于protected ★类的数据成员通常声明为private。 ★公有继承时,派生类的成员函数不能访问基类的私有数据成员和私有成员函数。 ★为方便派生类对基类数据成员的访问,通常把它的访问权限声明为protected。 2.2举例 3、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3.0派生类的构造函数—问题 继承之后,派生类拥有了基类的数据成员。 构造派生类对象时,需要先构造基类的数据成员。 对基类数据成员的构造,由谁来完成? 3.0派生类的构造函数—问题 3.0派生类的构造函数—答案 基类数据成员仍由基类完成其构造[责任明确,各扫门前雪]。 派生类负责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来完成上述过程。 每个派生类仅负责其直接基类的构造。 3.1派生类的构造函数—规则1 ★如果基类有默认构造函数,则派生类的构造函数无需显式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 3.2派生类的构造函数—规则2 ★如果基类没有默认构造函数,则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必须以成员初始化列表的方式直接向基类构造函数传递参数。 3.2举例(1) 3.2举例(2) 3.2举例(3) 3.2举例(3) 3.2举例(3) 3.3构造/析构函数调用的顺序 ★构造派生类对象的时候,调用构造函数的顺序: 基类,派生类的子对象,派生类 ★析构派生类的对象时,调用析构函数的顺序:与构造顺序相反 派生类,派生类的子对象,基类 3.3举例—函数顺序(1) 3.3举例—函数顺序(1) 3.3举例—函数顺序(2) 3.3举例—函数顺序(2) 3.3举例—函数顺序(2) 3.3举例—函数顺序(2) 3.3举例—函数顺序(3) 举例—函数顺序(3) 3.4多个基类的构造顺序 ★多重继承时,基类构造函数调用的顺序是派生类定义中指定的继承顺序,派生类成员初始化列表中指定的基类构造函数的顺序不影响对象的创建顺序。 3.5子对象构造的顺序 ★子对象建立的顺序是该成员在类定义中声明的顺序;成员初始化列表的顺序不影响对象建立的顺序。 4、若干补充问题 4.0关于继承的 几个问题 1.调整访问类型 2.冲突 3.成员覆盖 4.赋值兼容规则 5.虚基类 4.1调整访问类型 ★只需要说明基类的成员名; ★不允许在派生类中改变基类成员的访问类型; ★将基类的成员“租借”为派生类的成员; 4.2冲突及其消解 ★(不同)基类中有同名的成员,则在多重继承之后,派生类对该同名成员的访问存在冲突。 ★成员名限定法 派生类对象.基类的名字::同名的成员 4.2举例—冲突及消解 4.2举例—冲突及消解 4.3成员覆盖 ★在派生类中定义与基类成员同名的成员,则在派生类中优先访问本类的成员,除非用类名限制访问 ★支配规则:派生类成员支配(覆盖)基类中同名成员。 4.3举例—覆盖 举例—覆盖 4.4对象分割(slice) ★基类对象不能够赋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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