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税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实务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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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财务报表与税务审查 (二)审查存货项目 存货项目中原材料期末余额的大小,直接影响在产品成本的多少;在产品期末余额的大小,直接影响完工产品成本的多少;产成品期末余额的大小,又直接影响销售成本,结果都影响企业利润。 审查“存货”项目,应特别注意季末,年末的数字与上期报表该项目比较,如发现本期比上期数额突增突减或本期是空白,则应到企业查阅盘存表和实物帐,并与报表金额相核对。如果盘存表和实物帐大于本期报表数字,一般情况是企业隐瞒了利润。 第六部分 财务报表与税务审查 与上期报表进行比较,发现金额有突增突减变化,都应引起注意,列为审查重点。突高于前期,应核实有无将不应列入待摊费的而列入了“待摊费用”账户;突然低于前期,应核实有无不按受益期提前摊销了费用的情况。 (三)审查待摊费用项目 第六部分 财务报表与税务审查 与上期比较,如果本期金额降低很多,说明待处理损失已经做了处理,应到企业查对清楚,本期都处理了哪些损失,处理损失的去向是否合乎税法规定,是否备齐相关报损的证明资料。 (四)审查待处理流动(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 第六部分 财务报表与税务审查 与上期报表该项目比较,如发现原价数字有增加变化时,说明企业增置了固定资产。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深入企业了解本期都增加了哪些固定资产,有无擅自提高某些固定资产原价的情况(原价提高,会使折旧额增加); 2.有无是以挤占成本的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如:自制设备,自产自用产品等); 3.还应查看新增固定资产是否确已使用(未使用不能提取折旧,房地产除外); 4.是否于使用当月就计提了折旧(应于使用下月开始提取折旧,查看折旧是否计提正确)。 (五)审查“固定资产原价”项目 第六部分 财务报表与税务审查 应与平时掌握的情况联系起来检查。如从侧面了解企业有无未完工的基建工程,而报表“在建工程”项目与基建规模不相适应的,均应列为检查重点; 检查有无将基建支出费用全部或部分挤入生产成本而影响实现的利润。 (六)审查“在建工程”项目 第六部分 财务报表与税务审查 与上期相同项目比较,如果突然增加或长期保留着很大的数字,就应作为问题记录下来,以便具体核实本期预提了什么费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只预提而不使用的预提费用,对于已提而未用的预提费用,应调回作增加利润处理。 (七)审查预提费用项目 第五部分 税收优惠 *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农、林、牧、渔 项目所得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部分 税收优惠 *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二)农、林、牧、渔 项目所得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部分 税收优惠 *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优惠政策 第五部分 税收优惠 * (四)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优惠政策 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是指《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企业从事符合规定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照上述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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