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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学院(部)领导班子副职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意见
北京林业大学2011年学院(部)领导班子副职岗位 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和2011年学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学院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学院领导班子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适应学校事业发展要求、更加年轻、富有朝气、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党员群众认可的服务型学院(部)领导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我校干部队伍实际,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于近期集中开展各学院(部)领导班子副职岗位的竞争上岗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能上能下、依法办事原则。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将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 长:吴斌、宋维明 副组长:方国良、王玉杰 成 员:陈天全、姜恩来、张启翔、全海、骆有庆、王自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本次竞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主 任:邹国辉 成 员:周伯玲、石彦君、董金宝、杨宏伟、刘广超、雷韶华、盛前丽、廖爱军、沈芳 三、竞争上岗的范围 本次竞争上岗主要在校内范围进行,凡我校正式职工,符合本次 竞争上岗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学院(部)领导班子副职岗位竞争上岗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1.学校召开学院(部)副职岗位竞争上岗工作部署会。(11月28日) 2.启动学院(部)副职岗位的遴选程序。(11月28日-12月15日) (1)公布方案(11月2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校发布实施意见,各单位开展宣传和动员。竞聘岗位详见附件1。 (2)公开报名(11月28日-11月30日)。通过自荐、推荐两种方式报名。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教职工报名不超过2个岗位。 (3)资格审查(11月28日-11月30日)。根据任职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民主测评(12月1日-12月5日)。各学院(部)分别召开民主测评会,报名参加竞聘人员分别介绍个人工作经历、对岗位职责的理解、任职工作目标等。参与竞聘人员演讲时间不超过7分钟。测评大会由学院(部)全体教职员工参加。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测评表的制作、发放、回收、统计等工作。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测评大会的会务组织、人员落实、签到、演讲稿件收集、上交等工作。 (5)确定考察人选(12月6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党委常委会汇报资格审查情况、民主测评情况,由党委常委会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考察谈话(12月6日-12月8日)。在学校党委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考察工作,了解考察对象各方面表现,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学院(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协助做好考察工作,并根据考察时间负责安排谈话地点,通知谈话人员。 (7)党委决定、任前公示(12月9日-12月15日)。党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决定岗位拟任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8)试用与任命。公示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的问题,按照干部任用有关程序和规定任职,对新提拔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如公示期间发现影响任用的问题,根据党委部署,开展调查核实后,决定处理意见。 五、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同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 4.具有良好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团队精神,能够保持与有关单位的良好合作,积极拓展办学资源。 5.具有较强奉献精神和良好服务意识,能够将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工作。 6.能够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7.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团结同志。 8.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资格条件 1.岗位要求 (1)分管教学、科研、竞赛、重点实验室及科研平台建设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 a.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b.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申报学院(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c.具有五年及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d.近三年考核未出现“不合格”。 (2)分管行政工作、学生工作的副院长 a.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b.具有五年及以上工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c.近三年考核未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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