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4-房地产估价报告.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474-房地产估价报告

房 地 产 估 价 报 告 估价项目名称:包头市昆区青年路12号街坊22栋5号白兰波住宅 房地产抵押价格评估报告 委托方:白兰波 估价方:包头市源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估价人员:于宗玮 白梅 常文艳 估价作业日期:2011年6月16日至2011年6月23日 估价报告编号:包源字2011第0158号 目 录 一、致委托方函 二、估价师声明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四、估价结果报告 估价技术报告 附件 一、 致委托方函 受贵方委托,我公司对座落于包头市昆区青年路12号街坊22栋5号房产的抵押价格进行了评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估价原则,依据估价目的,估价人员通过现场勘察、收集资料、审核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运用适当的估价方法,在认真分析委估物业条件基础上,经过综合测算,并结合估价经验,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2011年6月23日的评估总值约合人民币:446000.00元(大写金额:肆拾肆万陆仟元整)。 包头市源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二、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重要的专业帮助。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盖章):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 估价的假设 我们评估的是现时公开市场价格,即在评估日对房地产进行合理销售的最佳价格,假设: 1、自愿销售的卖主; 2、有一段合理的洽谈交易的时间,可以通盘考虑房地产性质和市场行情,进行议价; 3、在此期间房地产价值将保持稳定; 4、该房地产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自由转让; 5、不考虑特殊买家的额外出价。 (二)估价的限制条件 1、 本评估价格是市场价格,其中包含市场地价及转让时应发生的各项税费; 2、本评估价格是公开的市场价格,使用人在使用本报告书时自行确定其风险折扣率; 3、对于被评估的房地产产权以及建筑面积等有关数据,我方仅以业主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予以认定,故不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我方仅对房地产进行一般性察看,并未接受进行结构测试的要求,因此,不确定其有无内部缺损; 5、本评估报告结果以委估物业不改变现有用途为前提,如遇国家政策、经济环境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对其产生重大影响,估价结果将作调整; 6、本评估报告仅适用于本次评估目的,对于其他评估目的,该评估结果无效; 7、本评估报告并未考虑该房地产所欠负的抵押、担保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因素限制。 四、估价结果报告 (一)委托方:白兰波 (二)估价方:包头市源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三)估价对象:包头市(四)估价目的:为委托方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抵押贷款提供参考依据 (五)估价时点: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六)价值定义:本次评估物业的价格采用的是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七)估价依据: 1、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房地产估价规范》。 2、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3、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包房权证昆字第号)《房屋共有权证》(包房权证字第号)及身份证明材料。 4、估价人员现场勘察所获资料及本公司掌握和搜集的有关资料。 (八)估价原则:本次估价所遵循的估价原则是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估价时点原则。 (九)估价方法:由于该类房地产市场交易实例较多,可以用以比较参照,且该类物业虽然具有潜在的收益,但是市场租金等数据难以反映物业的客观价值,所以本报告拟采用市场法、成本法进行评估测算。 (十)估价对象概况: 估价对象位于包头市,东临歌舞团,南、西、北均临住宅楼,交通便利,服务设施完善。 委估房产为混合结构六层住宅楼中的第三层,建筑面积:89.12平方米,该房水、电、彩暖、卫基础设施齐备,有管道煤气,地面铺设八O抛光砖,塑钢窗,于年竣工。 (十一)估价结果: 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采用 科学的估价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综合测算,并结合估价经验, 确定估价

文档评论(0)

xcs8885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130065136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