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延迟策略下的政府环境诱因管制分析翁仁甫梁雅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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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延迟策略下的政府环境诱因管制分析翁仁甫梁雅婷

應用經濟論叢, 91 期,民國 101 年 6 月 − 197− 納入延遲策略下的政府環境誘因 管制分析 * ** 翁仁甫 、梁雅婷 摘 要 鑒於過往關於資訊不對稱下的環境管制分析,皆未將環境管制當局可採取延遲 (delay) 策略,做為管制政策工具的可能性納入討論的範圍。本研究擬擴展 Boyer and Laffont (1999) 的當事-代理 (principal-agent) 環境管制分析架構,將政府環境管制當局可 以採取延遲策略,做為其環境誘因管制 (environmental incentive regulation) 工具的可能性 納入考慮,建構一個考慮延遲策略的環境誘因管制模型,進行政府環境誘因管制措施的 福利與經濟影響效果分析,我們除了將探究政府環境管制當局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藉由 採取延遲策略來達成提升社會福利水準的目的外,亦將針對受管制廠商之國籍別(本國 或外國籍),對於資訊不對稱下政府最適環境管制措施的可能影響提出說明。 關鍵詞:環境誘因管制、延遲、誘因理論、當事-代理模型 JEL 分類代號:D82, D86, Q58 * 國立台北大學財政學系副教授,本文聯繫作者。電話:(02轉67397 ,Email : zfueng@mail.ntpu.edu.tw 。 ** 國立台北大學財政學研究所碩士 (1) − 198− 納入延遲策略下的政府環境誘因管制分析 納入延遲策略下的政府環境誘因 管制分析 翁仁甫、梁雅婷 壹、前言 管制經濟學 (regulation economics) 發展至 1980 年代,正式邁入了新管制經濟學 (new regulation economics) 時代,新管制經濟學置重點於管制者和被管制者之間的契約關 係以及當事- 代理 (principal-agent) 分析方法的應用,強調資訊不對稱 (asymmetric information) ,以及如何利用誘因理論 (theory of incentives) 來解決資訊不對稱所引發的問 題。新管制經濟學涵蓋的研究方向其實相當多元化,例如環境管制、研究發展經濟、消 費者保護、金融活動管制等等,都包含在新管制經濟學的討論範疇當中,本文擬針對新 管制經濟學中的環境管制問題進行進一步探討。 環境管制的政策工具很多,例如:污染排放管制、皮古稅 (Pigouvian tax) 、對於污染 減量的補貼、拍賣汙染排放許可證、押金退款制度 (deposit refund system) 等,政策工具 的選擇已經成為環境經濟學爭論的主要問題之一,Cropper and Oates (1992) 對於這個問 題有詳細的回顧,Segerson (1996) 以及 Lewis (1996) 也有相關討論。 然而,環境管制分析最初是在訊息完全 (complete information) 的情況下進行討論, 在這一情況下,為了解決污染外部性的問題,管制者基本上可以對廠商的汙染排放進行 直接管制或者是課徵租稅(此種租稅即一般所謂的皮古稅),這是因為在訊息完全的情 況下,管制者可以事先精確的掌握最適污染量。然而在現實社會中,由於不確定性因素 的存在,管制者基本上並無法在政策規劃階段便確切知悉最適污染量,同時,管制者與 (2) 應用經濟論叢, 91 期,民國 101 年 6 月 − 199− 被管制者之間也存在著資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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