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一章总则.docVIP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一章总则.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一章总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及其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   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   第三条 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    第二章 基本每股收益 第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白: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第五条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一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一般按照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结果合理性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简化的计算方法。   第六条 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确定。通常包括下列情况:   (一)为收取现金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应收现金之日起计算。   (二)因债务转资本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停计债务利息之日或结算日起计算。   (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购买日起计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应当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四)为收购非现金资产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确认收购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稀释每股收益 第七条 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   第八条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   (一)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二)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第九条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时,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   第十条 认股权证和股票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一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第十一条 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回购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一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   第十二条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第四章列报   第十三条 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追溯调整的,应当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每股收益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计算过程。   (二)列报期间不具有稀释性但以后期间很可能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三)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企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股数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34 号——每股收益》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发 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的计算;(2)稀释每股收益;(3)以合并财 务报表为基础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4)计算每股收益时应考虑的其 他调整因素。 一、发行在外普通股加

文档评论(0)

wnqwwy2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7014141164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