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资源类税法
第八章 资源税类 二、征税范围: 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类,具体如下: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 【例5】某矿山11月份开采非金属矿3万吨(单位税额8元/吨),其中销售了2万吨,自用0.5万吨。计算该矿山11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 * 一、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指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 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相应的对出口应税产品也不退(免)已纳的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自用时一次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征收资源税。 资源税纳税人不仅包括符合规定的中国企业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以外)。 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2、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第一节 资源税 【例1】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 )。 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 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 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 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 【例2】下列属于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是( )。 A.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B.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C.收购已税矿产品的单位 D.收购已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ACD A 【例3】下列单位出售的矿产品中,不缴纳资源税的有( )。 A.采矿销售天然大理石 B.油田出售的天然气 C.盐场销售的卤水 D.盐业公司销售的食盐 【例4】下列各项中,不征收资源税的有( )。 A.液体盐 B.人造原油 C.洗煤、选煤 D.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D BCD 三、资源税减免税: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免征资源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四、资源税税率形式: 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从量定额征收。 六、应纳税额计算 1.资源税采用从量定额征收,税率为定额税率。 2.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3)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例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五、计税依据 七、资源税的征收管理(略) 解: 应纳资源税税额=(2+0.5)*8=20(万元)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 转让方将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承受方,转让方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承受方交契税、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 (1)转让的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的“产权”必须发生转让。 【提示】房地产的出租、抵押,由于房地产的产权未发生转让,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3)必须取得“转让收入”。 【注意】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例1】下列各项中,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 A.继承房地产的行为 B.以房地产做抵押向银行贷款 C.出售房屋并取得收入 D.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 【例2】张某于2005年以每套80万元的价格购入两套高档公寓作为投资。2006年将其中一套公寓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谢某,从中获利20万元,根据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出售公寓的行为应缴纳的税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SPSS实战与统计思维》读书笔记.pptx VIP
- 2025年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公司公开招聘(42人)笔试备考试题及答案解析.docx VIP
- 《应急救援技能培训》课件.ppt VIP
-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妇产科(11版).doc
- ISO 14001 2015 中英文.doc VIP
- 2025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16人笔试历年参考题库附带答案详解.docx
- 2025年水平定向钻市场调查报告.docx
- 美国发展历程.ppt VIP
- 【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展望报告(2025—2034).docx
- DB34_T4098.2-2022_建筑固废再生作道路材料应用技术规程第2部分:路基工程_安徽省.docx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