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台州市建筑消防设计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docVIP

二○一○年台州市建筑消防设计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二○一○年台州市建筑消防设计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

二○一○年台州市建筑消防设计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 关于印发《二○一○年台州市建筑消防设计疑 难问题研讨会纪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解决设计、审查人员在建筑设计和审查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消防设计的疑难问题,二○一○年分两次与台州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同志对疑难问题作了研讨,其中五月十二日这一次还邀请了市内甲乙级设计院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总建筑师参加研讨;所汇总的条款只作建筑师设计、审查时参考,不能作规范条款引用。 二○一○年七月 台州市建筑消防设计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 2010年5月12日,台州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在椒江组织召开了台州市建筑消防设计疑难问题研讨会,台州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同志、台州建筑设计院、温岭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台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台州民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温岭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几家市内甲乙级设计院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总建筑师参加了会议(会议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对建筑设计和审查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消防设计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现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1— 一、高层建筑的消防登高作业面和登高作业场地设置在执行《高规》4.1.7、4.3.4、4.3.5条与《消防纪要》第1条时: 1、面宽小于32m的塔式高层建筑,可利用18m×18m作登高场地,但应在主出入口方向; 2、“隐形”消防通道与登高作业场地,不应有影响消防车通行与作业的树木或障碍物;地面构造做法应有不影响大型消防车通行的条件; 3、登高作业面可分段设置,互不衔接的各段,原则上每段都有与楼梯间的连通道; 4、利用城市道路作消防登高场地,应明确登高场地范围无高乔木行道树; 5、浙公消?2008?180号文件第三.2条规定“登高场地的设置应能保护到各个单元”,至少应指各单元的若干户的窗口能通过云梯进人; 6、建筑局部有凸出部件(如阳台、构件等部位),登高场地与建筑之间距离可算至建筑主体外侧。 二、关于消防车道: 1、高层住宅在设置消防环道有困难时可按《住建规》9.8.1条在出入口方向设置一条消防车道;但公建(包括商住楼),应按《高规》4.3.1条,在设置消防环道有困难时应沿长向设前后两条消防车道; 2、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高层建筑应按大型消防车的最小 —2— 转弯半径R=12m核算,多层建筑按普通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径R=9m核算; 3、原则上多层建筑消防通道应能到达每栋建筑; 4、需设回车场的尽端式消防通道长度大于35米为原则; 5、按《高规》4.3.1条、《建规》6.0.1条,当设有消防环道时,建筑长度>150m、或总长>220时,可不设穿越建筑的消防通道。 三、关于防火分区等消防问题,各分项工程建筑设计规范有规定,而《建规》、《高规》无特别规定的,应按各分项工程建筑设计规范执行。如: (1)《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第6.2.2条规定书库、非书资料库、藏阅合一的阅览室的防火分区面积单层1500m2,多层1000m2,高层700m2,学校等其他建筑的图书馆的书库、阅览室应参此条规定; (2)《档案库建筑设计规范》JGJ25-86第5.1.1条规定档案库应单独成防火分区,用耐火4h防火墙隔;其他类型工程中的档案库应参此条规定; (3)《住建规》GB50368-2005第9.1.2条规定:住宅应每户成一防火单元;住宅就不应按《建规》、》《高规》的规定划分防火分区。 四、关于商店安全疏散的计算,可参照江苏省建设厅与公安厅消防局联发的苏建科[2008]118号文《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6章,对营业厅的面积和疏散人数计算分别考虑了商业建筑的 —3— 业态和规模;但需经消防审查机构核批。 五、《建规》5.3.12.1关于两防火分区连通口作为一个安全出口的规定不适用于地下汽车库;地下自行车库等其他功能防火分区向汽车库开门也不能算安全出口。 六、有些特殊功能的建筑的消防疏散距离应参照功能相类似的建筑,如“残疾人活动中心”应参照医院;“儿童福利院”等应参照幼儿园托儿所建筑。 七、丙丁戊类轻工业厂房耐火一、二类的建筑下部若干层为厂房,上几层为办公、宿舍的综合楼,各层均通过封闭楼楼梯间疏散,至一层直通室外的布局方式,应算符合《建规》3.3.8、3.3.15条规定。 八、“山”、“凵”字形建筑,各条连体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建规》5.2.1条或《高规》4.2.1条规定设计;只有在全幢楼合计面积符合同一防火分区时,其间距可按《建规》5.2.3条规定,不宜小于4m控制。 九、《建规》5.3.2条:“一、二级耐火、二、三层建筑、<500m2/层,二、三层人数<100人,可设一个楼梯”,第三层最远点疏散距离算法:从三层最远点至楼梯距离+楼梯投影×1.5+一层梯口至外墙门口距离,大空间疏散距离可按《消防纪要》第58条:直线距离30m,行走距离45m

文档评论(0)

小教资源库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