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____行政行为概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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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____行政行为概述

第十章 行政行为概述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模式(略讲) 一、行政行为模式的概念 二、行政行为的模式化 三、行政行为的模式定位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 三、与相关概念区别 奥托·迈耶(1846-1924) ——德国现代行政法学的奠基人 奥托·迈耶对“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具体行政行为”、“特别权力关系”、“公法上的权利”等现代行政法的核心概念的精确界定,以及对“法学方法”的发展和完善,一直被认为是其最大贡献之一。 奥托·迈耶的理论和学说对20世纪初期中国行政法学以及对其后中国台湾地区行政法学的发展都有相当影响。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一)行政行为的定义学说 1、行为主体说——形式界定说; 2、行政权说——实质界定说; (1)行政法律行为; (2)行政事实行为; (3)准法律行为; 3、公法行为说; (1)全部公法行为说; (2)立法行为除外说; (3)具体行为说; (4)合法行为说; 行政事实行为:虽然并没有行政机关希望实现某种法律后果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掺入其中,但是,事实行为也应符合相应的法律要求,若侵害相对方合法权益,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对其关注更多。 Eg: (1)如执法机关抓错人的行为; (2)公安机关对事故的调查行为;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 (一)行政行为的分类体系 1、行政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 2、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 3、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 1、各自含义; 2、划分标准; 3、区分意义; 6、补充 (1)1991年最高法司法解释曾对具体行政行为下过定义:针对特定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就特定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2)2000年新司法解释放弃对行政行为下定义,而只是规定了抽象行政行为的两个特征: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和能够反复适用; (3)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呢? 讨论:禁止通行案 某公安局为了某种工作需要,决定禁止一座大厦门前的一条道路通行汽车。于是,在该大厦两侧各竖立一个禁止通行的牌子。所有的汽车都得绕道行驶。 (1)如果一位公民平时驾车经过该道路下班,禁止通行的牌子竖立后,总绕道行驶,觉得不方便。于是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是否受理? (2)如果大厦的所有人认为该决定影响大厦的正常经营,使大厦所有人的经营收入大大减少,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是否受理? (3)思考:行政行为性质的相对性 一、概念 模式——标准化式样 行政行为模式——某类行政行为典型特征的理论化、固定化、系统化; * * * * * 1、行政行为研究是行政法学界最热门的课题,其不断拓展新的领域;行政活动方式的多样化,新型行政行为的出现都为行政行为的研究注入了新的内容,如行政合同、行政规划等。 2、联结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纽带与桥梁; 关于行政行为含义理解 国外:行政行为作为学术概念由德国的奥托迈耶最先提炼和概括。 大陆法系国家:比较清晰,观点众多。 英美法系国家:理论概念比较模糊。 中国:更类似于大陆法系国家,观点众多。 行为主体说——行政机关的一切行为;(最广义) 行政权说——运用行政权的行为;(广义) 公法行为说——公法意义或效果的行为;(狭义) 宪法消逝,行政法长存! ——奥托 迈耶 行政机关行为 行政法律行为 行政事实行为 准行政法律行为 (行政权说) 准行政行为:日本或台湾的概念。在我国,也称准法律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行为的某些基本特征,包含法律行为的某些基本构成要素,但又因欠缺某些或某个要素,而不同于一般法律行为的一类行为。 主要包括行政机关的证明、公证、鉴证、登记、认定、鉴定、通知、受理等 。 法院判例:原告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但原告对该建筑物、搭建物的建筑材料享有所有权。被告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后,将拆下的部分建筑材料运离现场并作建筑垃圾处理,缺乏法律依据,属违法的行政事实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行政行为 行政法律行为 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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