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2008年第八期.docVIP

  1. 1、本文档共4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税务筹划》2008年第八期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税务筹划》电子版 PAGE  PAGE 46 北京中恒润博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共47页 税 务 筹 划 2008年8期 (总第50期) 北京中恒润博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筹 划 前 沿  HYPERLINK \l a 税务筹划误区辨析  HYPERLINK \l b 税制要素筹划规律与技术 筹 划 实 务  HYPERLINK \l c 浅析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税务筹划  HYPERLINK \l d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务筹划空间分析 税 务 律 师  HYPERLINK \l e 从税收筹划角度解读新企业所得税法  HYPERLINK \l f 解读企业所得税法对外企的影响 经 典 案 例  HYPERLINK \l g 股权转让的所得税税务筹划  HYPERLINK \l h 土地增值税避税,20%是临界点 财 税 实 务  HYPERLINK \l i 消费型增值税企业的会计处理  HYPERLINK \l j “业务招待费”在新税法下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声明: 本电子刊物仅限于专业人士研究、学习及进行税务筹划内部参考之用,请勿应用于任何商业用途,请勿因任何原由发布于网络等公众媒体渠道,由此引起的版权纠纷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筹划前沿 税务筹划误区辨析 近年来,“税务筹划”一词出现的频率日渐走高,但其中也夹杂着某些陷阱和误区,应引起有关方面的警觉和注意。 某些个案的筹划技法涉嫌“教唆” 据宋洪祥等人在《中国税务报》(2002/12/03)上披露:某本关于税务筹划的书中写道:“把已实现收入变为未实现收入的合法方法 ,是把已实现的收入用应收款这一账户挂账,如有可能甚至可以暂存在其他单位,并用此款项直接进行再交易,如直接购买此单位的商品货物等。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延迟缴纳税款,使个体工商业者相当于无偿地借用了税款,另一方面可以把某一期(年度)可能进入较高征税级距的应纳税所得额,人为地降到较低税率的级距,从而避免被课以较重的税额。”上例所述的税务筹划技法,其教唆性较为明显。此外,也有相当部分筹划个案立意不高,筹划技法大多属于“钻空子”、“打擦边球”之类。例如,《 企业分分合合,“两免三减半”到手》(《中国税务报》2003/01/21)这一筹划个案,仅从字面上看,并未发现有何违反税收法规的破绽,应属合法的税务筹划案例。然而细究起来,却也有其欠缺之处。 首先是文章的标题极具诱惑力,仿佛企业的分分合合可以随心所欲,随意摆弄,“两免三减半”也可唾手可得。其实,企业的分立或合并,必须符合真实性和合法性原则,方才具备享受相关优惠的前提,故不应为了推销某个筹划案例而淡化对这方面的重视程度。如果一味为了获取“两免三减半”的优惠而随意分合,很可能因此而跌入偷税的陷阱。 第二,严格意义的合法税务筹划,是指既符合税收立法规定,又符合税收立法意图的税务筹划。对照本税务筹划案例,虽然在字面上并未违反有关税收法规,但还够严密。细读本案例全文,其筹划的核心技巧是调整生产性经营收入占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按照规定,经认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其兼营非生产性业务的,如果当年度其生产性经营收入超过全部业务收入的50%,并且在减免税期限内,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享受当年度的免税或减税待遇。这一优惠政策,旨在引导外商扩大生产性经营的投入。可是,依照该筹划方案操作,某企业全年业务收入9000万元,其中生产性业务收入4000万元,占全部业务收入的比例小于50%,本不应享受减免税优惠,但经过“断其一指”,将1100万元非生产性业务剥离出来,另成立一个“乙”公司,使得原企业生产性业务收入占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人为地上升到50%以上。结果就可套用减免税的优惠,而生产性业务投入总量并未超过11000万元。所以此方案并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原有意图,故不能算是真正合法的税务筹划。符合税收优惠政策原有意图的筹划应当是,在总体上调整经营结构,以压缩非生产性经营,扩大生产性经营,这才是正道。 第三,该方案还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恶意效仿,成为一种偷税的手法。如某非生产性经营外商企业为了套取减免税优惠,即可依样画葫芦,找一家规模比自己略大的生产性经营外商企业合谋,合并为一家公司,套得减免税好处后两家平分。这正是该筹划方案有可能产生的另一个副作用,不得不引起警惕。 之所以会出

文档评论(0)

ktj82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