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docVIP

溫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溫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PAGE 2- -PAGE 3- 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特设立温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 第二条 创新基金是学校为资助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工程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而设立的专项基金项目。 第三条 学校研究生部负责创新基金的受理申请、组织评审、实施、管理和验收。 第二章 申 报 第 四条 创新基金每年下半年受理项目申报和组织评审。 第五条 申请人需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均为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2.基金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3.基金申请人每年只能申报一项创新基金,且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在原有负责项目完成前,不得申请新项目。 4.基金申请项目及研究内容原则上应与申请者所在学位点的学科及研究方向一致。 第六条 基金申请人须按规定的内容与要求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 第三章 评审与立项 第七条 各培养学院应根据学校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并对基金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经学院初审后报研究生部。 第八条 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基金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后在校内公示。 第四章 实施、管理和验收 第九条 创新基金项目一经立项批准,项目承担者要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不得无故变更与中止。如遇特殊情况,要求变更与中止项目研究的,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报研究生部批准。 第十条 创新基金项目按照学科类别分为理工类项目和人文社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均为一年。理工科项目每项资助4000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项目立项数根据当年申报的项目数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50项。 第十一条 项目的经费由基金研究团队共同使用,由基金负责人和基金负责人导师审批。经费开支范围为:图书资料费、实验材料费、论文发表版面费、调研差旅费、参加学术会议费、打印费、其他与项目研究有关的合理费用。 第十二条 作为合格验收的考核标准之一,创新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应至少达到以下1项。 1.以温州大学为第一单位、理工类项目须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可的2A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人文社科类(含课程教学论与学科教学)项目须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可的2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 2.以第一完成人在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其他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三等奖(含)及以上奖励。 3. 以第一完成人获准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4. 以第一完成人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 第十三条 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验收时,应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报告》,提供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证明材料,或能证明项目研究完成情况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四条 项目所在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导师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按量完成项目的立项承诺,准时结题。 第十五条 凡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申请书任务的项目,基金负责人应写出书面说明并制定延期方案,由导师和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备案。原则上基金的研究允许延期一次,延期到期后仍未结题,研究生部发文撤销其立项资格,并收回???下经费,并酌情核减所在学院下一轮的项目申报数。 第十五条 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获得立项后,项目承担人有义务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报告会上交流研究成果。 第十六条 研究项目所产生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所有权归温州大学和项目组成员共同所有。凡对外使用(发表、出版、转让、上报及申报奖项等)资助项目产生的所有成果均必须以温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注明“本课题由温州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字样,英文翻译统一为“Supported by the Graduate Scientific Research Foundation of Wenzhou University”,否则,所有费用不予拨付或报销。 第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在执行中予以补充修正。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文档评论(0)

123455432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