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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pdf

囝雹量 匿强国2008年第7卷第2期 略谈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口侯 佳 【摘 要】本文拟就民法意思自治原则受到限制的原因和所受限制的表现,阐述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是自由与正义较量的结 果,并从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变动和权利的行使四个方面说明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关键词】意思自治;自由;正义;限制 【作者单位】侯佳,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民法中。意思自治原则走过了从绝对自由到相对限制的 宣言》宣布:“自由就是能够做任何无害于他人的事情。”可 路径。这正如英国人洛克的预言: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 见,自由并不是任何人的任性,自由的量度和边际需要由法律 自由。不受限制的权利是不存在的。意思自治原则演变的历 确认。意思自治是私法关系的自由,是私人的自治空间。梅 史,也是自由与正义相较量的历史。本文拟就意思自治原则 迪库斯在比较公法和私法的决策自由时说:“私法上的决策 受到限制的原因和所受限制的表现进行阐述。 自由以私法自治和所有权人的自由为两大支柱。私法自治在 一 、 意思自治原则受到限制的原因 其合法的范围内保障个人具有根据自己的意志,通过法律行 《法国民法典》113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于缔约 为构筑其法律关系的可能性。所有权的自由是指所有权人有 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使当事人的约定具有 权在法律和第三人权利的框架内,任意处分其物,并排除第三 与法律的同等地位,是对意思自治原则的直接确认。意思自 对物的干预。”…这里给意思自治划分了一个“合理的范围”。 治作为民法基本原则,体现了法律积极维护民事活动主体利 这样的限制与正义的实现是分不开的。 益的精神。但是,社会是由大量个体组成的,每个个体的利益 正义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概念,它“是一张普洛透斯 是有差别的,个体利益的对立和冲突是经常发生的,个体对利 似的脸,变化无常、随时可以呈现不同形态,并具有极不相同 益的无限追求决定了绝对强调个体意志自由必然导致其他部 的面貌。”思想家们都从自己的主观向度对正义作出过定义, 分个体利益的缺失,更将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出于 博登海默认为正义是“人类精神上的某种态度、一种公平的 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出于平等保护个体利益的需要,法律必 意愿和一种承认他人的要求和想法的意图”o k2 J也就是说,正 然要对意思自治原则作出一定的限制。 义的意义在于给自由加上了一道藩篱,让自由的触角不能伸 从法哲学角度讲,意思自治意味着自由。历史上的思想 及他人的范围,正像弗洛伦丁纳宣称的,将一个人置于另一个 家孜孜不倦地分析自由的概念,探究自由的本质,为人类自由 人的统治之下是违反自然的。正义只有通过良好的法律才能 呼喊和斗争。人类的历史就是不断实现自由的过程。自由在 实现,法是实现正义的手段,法的价值之一在于实现正义。法 法学上指人的权利,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 律确认指导分配的正义的原则,通过具体规定权利、权力、义 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 务和责任,实现对资源、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进行权威性 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同样会有这个权利。”法国《人权 的、公正的分配。 职权的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原 人大版的法的适用的分类标准在内涵和外延上均较模糊,划 则、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分不清,不具有科学性,而且此种分类标准中的“国家干预” 三、上述两种观点的异同 其具体涵义又如何理解呢?明显可以看出,在此分类中,“法 通过上述两种观点的表述,可知北大版和人大版关于法 的适用”其实也是“法的遵守”,因为国家机关的干预而将法 的适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大不一样的。最明显的差别在于 律规范予以实施和实现的活动,即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授权 法的适用的主体是不一样的:北大版的法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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