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读书我们就违法了.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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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读书我们就违法了.doc

在不读书我们就违法了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类似的名言我们早已耳熟能详,但中国人阅读的现状却让我们尴尬。2013年4月,“第十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仅为4.39本,与发达国家人均阅读量差距悬殊。前段时间,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出消息,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总局将争取在年底形成较成熟方案并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而目前,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已草拟出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初稿。   当初“常回家看看”被写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所引发的争议还言犹在耳,此次阅读立法再次引发网友的“吐槽”:阅读这么私人的兴趣行为,需要立法来培养吗?难道不读书,就算我犯法?而一些专家则对阅读立法表示赞成,认为此举将为全国持续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改变一段时间以来国民阅读率低迷的现状。   为阅读立法,究竟是小题大做,还是势在必行?相信这样的争论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国人阅读现状   阅读率低,阅读数量少   根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第十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我国18岁至70周岁的国民的图书阅读率(阅读率,一般是指经常有阅读行为的国民在全体国民中所占的比例)为54.9%。也就是说,在中国有四成多的人很少阅读。从读书的数量上看,2012年,国民人均纸质图书的阅读量为4.39本。而来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显示,北欧国家国民每年读书24本左右,几乎是我国国民的6倍。美国人年均阅读7本书,韩国人均11本,日本、法国国民每年读书数量在8.4本左右,我国的国民人均读书数甚至落后于泰国的5本。   没时间读书,不爱读书   新华网曾做过调查问卷,结果让人啼笑皆非,许多网友不读书的理由居然是:我想读书,但是我很忙,没有时间。忙碌,作为不读书的托词,已经在都市人生活中广泛流传。   另外,随着电视、互联网、网络游戏等娱乐手段的增加,娱乐方式呈现多元化,对于很多人来说,阅读自然不再是他们获得信息、休闲的唯一方式。这种生活习惯的改变,也让整个中国社会变得越来越急功近利,越来越缺乏深阅读的耐性。同时,“阅读已经不再重要”的思想也是使人们远离书籍的重要因素之一。   缺乏良好的读书环境、设施   现在我国的文化设施投入明显不足,整体状况令人担忧。这已严重制约了公众休闲生活质量的提高。例如,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总量虽有增加,但依然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阅读内容良莠不齐,而全民阅读工作也缺乏统一规划、组织保障和经费支持。尽管现在一些行政部门也推进过全民阅读活动,但往往形式主义较重。还有一些公立图书馆,馆内充斥着大量过时的图书,而且缺乏硬件支撑,导致人们阅读质量低。再比如,现在市场上各式各样胡乱拼凑、毫无思想,甚至低俗化、功利化的“垃圾书”大行其道。想读好书而不能,这也是近年来我国老百姓突出的阅读现状。   阅读立法争议   阅读推进国家文明进程   阅读是让一个国家的文明进程推进和加速的特别重要的手段。一个民族如果缺乏阅读的兴趣,肯定会落后于世界文明进程,因此应该提倡阅读、尊重阅读,支持为阅读立法。尽管法律是硬性的规定,但所有私人化的行为,也应该是和公共空间密不可分的,所以这样的立法对社会的文明和进度绝对是个推动。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高洪波   阅读法是一种“软法”   其实,《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是一种促进型法律。与传统的管理型法律不同,促进型法律的特点是,较少甚至没有设置法律责任。有人形象地说这是一种“软法”,它是国家干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手段。此类法律文本中的责任主要包括行政主体责任、其他主体责任以及援引其他法律等形式。换句话说,如果百姓对阅读不满意,意味着地方管理部门“促进阅读”不力,责任在政府。而不是像有的网友所说的,“我不读书,是不是要把我关起来”。   ―――摘自《银川晚报》   阅读立法:保障读者权利   实际上,为阅读立法有很大的作为空间。比如,我国未成年人阅读状况不容乐观,那么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引导大中小学校开设阅读课程,以法律保障他们的阅读时间,培养阅读习惯。比如,国民阅读公共资源和设施不足、不均衡,那么就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在国民阅读的场地、空间、条件、财政经费方面给予更大的保障和支持力度,进而为全民阅读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多的便利。   ―――摘自《南方法制报》   应从小培养阅读兴趣   虽然《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细节尚未公之于众,不知其着力点在哪儿。但若是此条例主要是针对成年人,那其可行性就得打一个问号了。成年人阅读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是出自个人发展需要(从事文化、教育、科研等职业的人),或个人兴趣爱好,对于这类人,不立法他们也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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