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杭州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请示.docVIP

审议杭州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请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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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杭州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请示.doc

杭师大校长办公会 会议材料 关于审议杭州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管理办法的请示 校长办公会: 我们前期调研了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等高校,这些高校的横向经费管理办法值得我们借鉴。结合教代会相关代表提出的意见,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对《杭州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杭师大发〔2014〕46 号)文件进行了修订。 说明如下: 1. 将现有的20%的立项奖与30%的劳务费的比例调整;改成立项奖发放30%,劳务费的比例为20%。 2. 为鼓励教师多拿横向课题,设立20%的科研人员激励费。 3. 结题后,剩余经费90%由项目负责人提取,10%纳入学校管理。 现提请校长办公会给予审议,并公布实施。 特此报告,请批示。 附件: 1. 杭州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5年 4月28日 杭州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1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学校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除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专项项目经费之外的其他所有科研项目经费,包括通过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项目经费,以及承担各党派、社会团体、专业研究机构以及非由政府机构科研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下达取得的项目经费。 第三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并由学校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第四条 学校取得的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均为学校收入,必须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 进一步明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院及项目负责人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建立健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责任制。 (一)学校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负总责。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是学校科研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管理与经费预算管理;计划财务处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审计、监察 (二)项目承担单位(学院、部门)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负有监管责任,负责项目经费的预算审核与使用审批。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项目负责人合理使用横向科研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益,督促科研项目按进度执行,加强科研绩效评价。 (三)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当恪守诚信原则,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行政与法律责任。 第六条 学校科研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加强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督检查,实现横向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形成科研经费阳光监管的长效机制,共同做好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 第三章 经费预算与使用范围 第七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师大发〔2014〕22号)要求,结合项目研究目标,科学合理编制和安排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第八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制按项目组、学院(部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科技处、人文社科处)三级审批程序管理。 (一)项目组根据项目合同提出经费使用预算,并由项目负责人代表项目组签署意见。项目组应在项目立项申请的同时递交合同审批单、项目合同书以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二)学院(部门)代表项目所在单位在经费预算表上签署意见。 (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定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审定后交计划财务处。 第九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科目包括:科研业务费、设备费、燃料动力费、劳务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 (一)科研业务费预算包括材料费、差旅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与维持费、专家咨询费、业务接待费等。 1.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必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2.差旅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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