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手术安全医疗意外保险条款.pdfVIP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手术安全医疗意外保险条款.pdf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手术安全医疗意外保险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手术安全医疗意外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手术安全医疗意外保险》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

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及其他

保险凭证、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投保人与保险人共

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被保险人和投保人

一、被保险人

除另有约定外,凡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的医疗机构就

诊、治疗的年龄为0至90周岁的自然人,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二、投保人

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三条受益人

本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

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

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

失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合

同上附贴批单。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被

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

受益人。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同意。

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18

第页共页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手术安全医疗意外保险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第四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被保险人在医疗机构接受择期手术诊

治(含术前及术中麻醉)过程中,遭受医疗意外事故,保险人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本合同所称医疗意外事故,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或护理工作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医

疗机构、医护人员责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患者发生难以预料和难以防范的身故、残疾等医

疗损害后果。

一、必选保障

医疗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医疗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最长不超过180

天)以该次事故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

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

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负医疗意外导致的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保险单所载被保险人的

保险金额为限。

二、可选保障

(一)医疗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医疗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该次事故为直

接原因致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保监发【2014】6号,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以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本合同所载的该被保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公众号:全智保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保险条款、费率表、现金价值表、利益演示表、产品培训等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