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地区)家庭财产保险(2023版)附加家庭特定事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pdfVIP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地区)家庭财产保险(2023版)附加家庭特定事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pdf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地区)家庭财产保险(2023版)附加险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地区)家庭财产保险(2023版)附加家庭特定事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投保人只有在已投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地区)家庭财

产保险(2023版)》(以下简称为“主险”)后,方可投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地区)家庭财产保险(2023版)附加家庭特定事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

为“本附加险”)。

第二条本附加险与主险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为准;本附加险未尽之处,以主险

为准。

第三条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效力即行终止。

第四条本附加险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附加险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

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

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附

加险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险的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在保单载明的区域内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遭受意外伤害,保险

人根据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

(一)由于民用燃气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

(二)由于火灾、爆炸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

(三)由于触电、电器线路故障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

(四)由于动物致害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

(五)由于电梯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

14

第页共页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地区)家庭财产保险(2023版)附加险

(六)由于高空坠物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

本附加险合同所称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

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一)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并自该次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次事故伤害为直接原因

身故,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次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

(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

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

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被宣告死亡前保险人已给付本附加险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

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二)残疾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致残,保险人依照本附加险约定应承担残疾保险金给付责任的,

被保险人自该次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伤害为直接原因致《人身保险伤残评

定标准及代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备案(JR/T0083-2013),下同]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本附加险所载的该被保险人保险

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公众号:全智保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保险条款、费率表、现金价值表、利益演示表、产品培训等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