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管理制度(3篇).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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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三轮车管理,保障员工出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三轮车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三轮车管理遵循安全第一、方便快捷、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三轮车的采购、分配、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第五条三轮车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2.安全性能良好;

3.经济实用;

4.品牌信誉良好。

第六条三轮车分配:

1.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和工作需求,合理分配三轮车;

2.新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三轮车;

3.员工因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及时归还三轮车。

第七条三轮车使用年限一般为三年,到期后需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或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及时报废。

第八条三轮车维护:

1.员工应定期对三轮车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公司定期对三轮车进行保养,包括清洁、润滑、调整等;

3.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修理。

第三章使用规定

第九条三轮车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不得擅自用于个人或商业活动。

第十条使用三轮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驾驶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

2.驾驶员需佩戴安全头盔,确保自身安全;

3.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4.驾驶员不得超速、逆行、违章停车;

5.驾驶员不得搭载无关人员;

6.驾驶员不得在三轮车上放置影响安全行驶的物品。

第十一条三轮车不得用于运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熟悉三轮车的操作规程,掌握车辆性能,确保安全驾驶。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三条公司定期对三轮车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外观、安全性能、驾驶技能等。

第十四条公司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驾驶技能;

2.安全意识;

3.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4.工作表现。

第十五条对检查和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公司有权暂停其使用三轮车的资格,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六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驾驶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

3.暂停使用三轮车资格;

4.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三轮车使用安全须知

1.驾驶前请检查车辆是否完好,刹车、灯光等是否正常;

2.请勿超载,确保安全;

3.请勿在雨天或视线不良的情况下驾驶;

4.请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

5.请勿疲劳驾驶,确保安全;

6.请勿酒后驾驶,危害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7.请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通过以上三轮车管理制度,我们旨在为公司员工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方式,同时确保公司车辆管理规范有序,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三轮车管理,保障城市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改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三轮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三轮车是指以人力、电力或燃油为动力,车身宽度不超过1.5米,总质量不超过400公斤,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具有三个车轮的车辆。

第四条本制度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二章生产与销售管理

第五条三轮车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资质;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具有合格的产品检验设备;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第六条三轮车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具有合格的售后服务人员;

4.具有良好的信誉。

第七条三轮车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确保产品质量。销售企业应当对销售的三轮车进行质量检查,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第八条三轮车销售企业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等资料,并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和维护三轮车。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九条三轮车使用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驾驶三轮车的技能;

3.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十条三轮车使用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驾驶无牌、无证、报废、拼装、改装的三轮车;

2.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3.不得超载、超速;

4.不得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

5.不得在禁止通行的路段、时间内行驶。

第十一条三轮车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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