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电动自行车:治理困境和规范路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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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电动自行车:治理困境和规范路径

摘要:伴随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拉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急速上升,其安全形势极为严峻。文章对拉萨市电动自行车的违法状况、道路交通事故情形、政府管理部门的相关道路安全管理等进行全方位的调研。发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社会需求强烈、法规政策不完善、源头监管缺失、路面执法易引发矛盾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等问题。基于问题导向,提出构建多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机制、依托属地政府管理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狠抓源头管理、完善法规政策并实施严格登记管理等管理对策。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规范路径

拉萨市地处拉萨河中游,地面东高西低,南北环山,城市发展呈东展西延之势。城市道路地面坡度较低,适宜动力驱动较弱的车辆行驶,尤其是电动自行车。故而,电动自行车一直颇受拉萨市居民喜爱,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因其相较其他交通工具门槛较低,具有轻巧灵便、机动灵活的特性,能够较好地规避城市道路拥堵,随意在车流中穿梭。另外,鉴于当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保险、考证等方面的规制相对宽松,门槛设置较低,因而众多市民将电动自行车视作短距离出行的首要选择。

1拉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及分析

1.1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情况及分析

据统计,2018年,全区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共19起,造成20人死亡,分别占全年事故总起数的20.21%、死亡人数的16.13%。2019年,此类事故达34起,致使35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起数的29.57%、死亡人数的25.55%。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5起,涨幅78.95%,死亡人数增加15人,上升75%,增长态势较快。同时,由于这些事故车辆均未投保,事故发生后赔付困难,后续处理不当易引发社会矛盾。据文献记载,拉萨市2019年底,电动自行车数量已达30万辆,按拉萨常住人口计算,平均每3至4人便拥有一辆电动车,且拉萨市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占比约85%。原因在于,商家为刺激消费以及驾驶人追求更高速度和效率,进行非法拼装和改装加大车宽、车长、车高、电动车驱动动力等问题,使电动车向轻摩化倾斜。使用人常利用电动车载人载物,并在车流密集处行驶,特别是在拉萨市中心或商业中心等车流和人流较大的地段。调研发现,老城区:八廓商城、冲赛康批发市场、神力商城等黄金地段,此类现象出现频率较高。文献记载,2013至2016年,拉萨市与电动车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达1234起,其中643人受伤,死亡人数未予记载。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远超机动车。

由上述数据可知,当前拉萨市电动车事故主要由闯红灯、酒后驾驶、乱停放、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超员超载、私自添加遮阳板(鉴于拉萨日光强烈以及冬季出行挡风需求)等违法行为所致。其中,闯红灯、酒驾、超员超载等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违法问题尤其值得拉萨市有关部门重视。

1.2强烈的电动车需求对交通管理影响及分析

伴随拉萨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口规模持续扩大,交通供需矛盾日益凸显。电动自行车价格实惠、使用便捷,不仅满足了部分群体的出行需求,也成为低收入群体的一种谋生手段。特别是在城区,物流配送、货物运输等方面的客观需求强劲,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网络快递以及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最后一公里”运输的重要工具。此外,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等部门,也使用了相当数量的电动车辆。由于这些行业的不良示范效应,致使社会群众跟风效仿,使得电动车数量不断增多、日益泛滥,道路交通压力、管理难度持续加大。

1.3电动车销售分布现状及分析

当下,全市城区共有40余家店铺销售各类电动车,主要集中于林廓北路、林廓西路两旁、金珠路、八一路和藏热路,销售25种品牌,主要包括欧派、爱玛、雅迪、新日等,涵盖合格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等多种型号。月平均销售量为50辆/家,生产厂家主要来自重庆、天津、江苏、上海、河南等地,我区无生产厂家。购买电动车的主体主要为低收入群体。据道路执法人员介绍,电动自行车的使用群体多用于家庭自用,特别是接送小孩上下学,在拉萨主城区各主干道、支路、次干路随处可见。另外,当前市场上存在电动车辆二手交易市场,主要分布在金珠西路派出所、拉萨中学、太阳岛通信管理局、加荣村五组一带。二手车交易时,商家不过问电动车来源,由于购买方便,且无需登记上牌,难以进行有效监管,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路安全、治安、刑事乃至反恐维稳风险隐患。

1.4现行制度层面对电动车的管理及分析

1.4.1超标问题极为突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其“非机动车”做了法理上的界定: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其最高时速、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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